筆者早前在一份大眾化口味的日報上看到一篇有關投資相連保險(下稱「投險」)的文章。讀後心有不安,因那位作者似乎對投險的了解並不全面,會令讀者產生誤解。筆者在此為投險澄清及解釋一下。
選擇投險為創富
該作者指出投險的保障成分較少,它一般的身故賠償最多只有1%。所以坊間稱之為「101計劃」。但各位請弄清楚選擇投險的目的是創富,為資產增值及保存財富的購買力。絕對不是為身故後有保險公司為你作出身故賠償,對嗎?如大家真的希望離世後得到合理的身故賠償的話,應該購買一份人壽保險。
少有提早退保罰款
另外,該作者提及投險的保單收費項目較多。筆者也同意有一小部分不太主流的投險收費真的很複雜。但大部分主流的收費均非常清楚,簡單及易明。例如,在最初供款期部分(首18至36個月所買入的基金),每月收0.33%至0.5%。及於累積期部分(最初供款期之後),每月收0至0.06%。再加上每月60元的行政費。這又怎會像該作者所說的收費高得令人吃不消呢?而且,大部分的投險於最初供款期會有extra bonus送錢給你投資!那筆者可是看小了!
還有,他還提及如供款期未滿而提早退保的罰款很高,他甚至說「一個仙都垠曭臐v。他可能不太了解投險的結構。大家請注意,那些提早退保罰款只是適用於最初供款期部分。以一個25年的投險為例,這最初供款期只佔全投連險的6%。換句話說,只有絕小部分會受這「提早退保罰款」所影響。
而且,大多數的投險在累積期部分,都可在沒有罰款的情況下提取現金,或減少每月投放的金額,甚至完全停止投入金額,停一停。所以,當投資者有資金需要時,累積期部分已提供了周全的靈活性。根本不需以退保來提取現金來應付現金需要!再者,如真的不幸到連最初供款期部分也要套現而退保的話。因最初供款期只佔全投險的很小部分,加上累積期部分是沒有提早退保罰款的。哪有「一個仙都垠曭臐v的道理呢?
善用策略控制風險
該作者還提及投險是「回報並非保證」。但是,想請問一聲,股票也並非保證的,為甚麼你又去買呢?正正因為在投資上是沒有回報保證這回事,所以才更應利用投險,配合平均成本法、組合理論、時間複式增長等策略去控制風險及回報!因投險是基於以上的策略而設計出來的理財工具。 ■美聯金融高級經理 曾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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