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一直懸而未決的《施政報告》發表時間早前終於塵埃落定,行政長官梁振英早前決定任內的《施政報告》均將在每年1月份發表。他昨日特意於個人網誌上形容,這個安排的好處是「一舉四得」,強調《施政報告》與《財政預算案》(每年2月份發表)「行孖咇」,包括既可讓政策制定和財政規劃有更好的協調和互動,亦確保《施政報告》中需要撥款的措施能夠盡早推行。
特區政府於本周初去信立法會表示,當局已決定本屆政府任期內的《施政報告》均將在一月份發表,《財政預算案》則會緊接在2月底或3月份發表。
細數「行孖咇」好處
梁振英於網誌上坦言,總結籌備今年《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後,當局認為將兩者在時間上結合「行孖咇」,有「一舉四得」的效用。首先是,讓政策制定和財政規劃有更好的協調和互動﹔同時確保《施政報告》中需要撥款的措施能夠盡早推行。對於社會討論《施政報告》的政策,則可讓社會各界就政策措施的討論能兼顧公共財政優次﹔並讓市民掌握整體經濟情況,全面了解政府的政策措施。
梁振英期望,社會各界踴躍參與今年較後時間的《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諮詢,向特區政府提意見和具體的政策建議,和政府也「行孖咇」,齊心合力帶領香港繼續「穩中求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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