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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篩子」何罪之有? 特首普選依法辦事

2013-07-18

黎子珍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出席立法會午宴時有關「篩子」的即興之言,幽默風趣,入情入理,實在是沒有什麼可挑剔的地方。至於「篩選」一詞,從來就是反對派的講法,中央官員一直都不同意。基本法的講法是「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張曉明和喬曉陽關於特首普選的講法是一致的,這就是按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規定辦事。至於有人將「篩子」的即興之言說成是「篩選」,套用張主任回答記者的說法:「這是你的理解」!

 在前日立法會與中聯辦官員聚會的午宴上,民協立法會議員馮檢基送上一個有「筲箕」(篩子)在上的船形道具予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張主任在致辭時即場幽默一番,笑言「『篩子』何罪之有啊?我們祖先發明出『篩子』,那是一種智慧,不然,怎麼能從一大堆稻穀中挑選出優良品種,淘汰掉稗籽呢?所以,不能簡單否定篩子的功能。」張主任的話幽默風趣,入情入理,實在是沒有什麼可挑剔的地方。

「筲箕論」有感而發

 張曉明的「筲箕論」不過是有感而發。有個別的反對派議員及傳媒事後卻借題發揮,指張主任的這段話是要「篩選」反對派候選人。《蘋果日報》更上綱上線指張曉明的言論是要「打壓港人對真普選的訴求」。

 其實,在午宴之後回答記者的提問時,張主任已經很清楚地解答了有關「篩選」的問題。有記者問:「你的比喻是否代表普選一定會有篩選﹖」張主任回答:「我剛才談到普選問題的時候,強調的一點是普選一定要依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辦事,通往普選的道路,它的起點,它的框架,以及它的軌道,都應該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不應該去尋求其他的甚麼途徑。」

 可見,張主任講「篩子」不過是即興發揮,輕鬆愉快;講普選則是一本正經,依法辦事。

「篩選」是反對派的講法

 眾所周知,「篩選」從來就是反對派的講法。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有關特首普選的講法是,行政長官普選是「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反對派將基本法有關「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的規定說成是「篩選」或「初選」,中央官員一直都不同意。今年3月,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王光亞、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深圳麒麟山莊與香港立法會建制派37名議員座談。當時,喬曉陽明確表示,把「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解釋為「初選」或「篩選」,不是基本法的觀點,徒生爭拗。他說,基本法的講法就是「按民主程序提名」,還是用基本法的講法更準確。

 張主任與喬曉陽關於特首普選問題的論述是一致的。所以,當有記者問「篩子」的比喻是否代表普選一定會有篩選時,張主任的回答是按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辦事。當有記者再問「反對派是你口中的『稗籽』嗎﹖」張主任斬釘截鐵地回答:「這是你的理解。」很清楚,張主任講特首普選,就是講要依法辦事,即依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規定辦事。至於有人將「篩子」的即興之言說成是「篩選」,套用張主任回答記者的說法:「這是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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