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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明憂「佔中」貽害青年值得重視

2013-07-18

馬 彥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出席立法會全體午宴後提到,特別擔心「佔中」的事情,害了年輕人。事實上,參與「佔中」涉違法行為,青少年須賠上前途。「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近期多次到學校和社區向青少年宣傳「佔中」,不但煽動參與暴力活動,而且誤導青少年相信「佔中」可達致「愛與和平」。這種不講後果的做法,易令青少年誤入違法歧途,最終會成為「佔中」犧牲品。張曉明語重心長地提出他對社會特別是年輕人的憂慮,希望喚起各界關注,值得師長和青少年再三反思。

 學校是社會的縮影,在師長諄諄善誘下,學生在學校可培養出正確的社會價值觀,尤其是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更需要在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下明辨是非。一些心理學研究認為,青少年的道德意識處於探索階段,過早把違法和暴力意識作為課題在學校宣講,會干擾學生的正常道德發展。「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在學校和社區裡以「公民抗命」之名把「佔中」合理化,把馬丁.路德金的公民抗命為自己張冠李戴,誤導青年學生相信「佔中」可以作為要脅政府爭取普選的籌碼,卻無說明香港所要背負的沉重代價。這些「佔中」學說令學生以為違法暴力是可以採用的例外手段,青少年的道德觀念只會和香港法治核心價值背道而馳。

 戴耀廷在協恩中學的學生講座中明言,「佔中」是違法活動,但和「打劫金行」一類行為不同,因為前者追求「公義」云云。然而,正如張曉明強調,無論「佔中」發起人如何花言巧語,包裝粉飾,違法就是違法,性質改變不了。的確,不論「打劫」或「佔中」,只要危害到社會和他人安危,違法就要受到法律制裁。本港法例列明10歲以上人士均須負上刑責,青少年參與「佔中」涉及非法集結罪和違反《公安條例》,一旦留有案底,對青年學生升學就業均有嚴重影響。戴耀廷過去在一些講座中,把「佔中」的刑事後果輕輕帶過,說「只要跟足指示來做,最多只會觸犯到公安條例17條A,即參與未經批准集會……罰款最多不過是1500蚊,一餐飯就沒有啦」,這顯然要讓參與者以為「佔中」後果輕微,但學生的前途卻可能因此斷送。

青少年須反思「佔中」禍害

 戴耀廷等向青年學生聲稱「佔中」採取和平非暴力方式進行,以軟性手法爭取學生的信任,但是一場以佔領為目的的群眾活動,容易激發參與者情緒,一旦發生衝突,便會引發暴力行為,這不但會構成刑事責任,亦有可能損傷身體,危及自身及他人的安全,所引發的動盪將是發起人難以控制。青少年身心發展仍處於成長階段,體力不足以保護幼小的身體,在一場暴力違法的漩渦中,容易在混亂中受傷,過早親歷社會亂象亦會在心靈上留下難以磨滅的烙印。發起人對「佔中」後果估算不足,年輕學生失去了應有的危機感,煽動了他們參與高危的活動,但學生的人身安全卻令社會擔憂。

 張曉明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如果可以容許一些人為了政治訴求,不惜挑戰香港法律底線,這是一個禍,可以說是後患無窮。應該看到,「佔中」違法暴力主張已滲入教育界,若任由「佔中」意識在青少年朋輩間流傳,香港的下一代將背離香港法治核心價值,動搖了香港的根基,青少年走上違法暴力之途,後果亦不堪設想,這便需要教育界的努力,為學生把好關。儘管戴耀廷強調不鼓勵青少年參與「佔中」,但在他的語言包裝下,青少年對「佔中」放下戒心,此時師長有責任為學生匡正善導,讓學生提高警惕。青少年亦須留意「佔中」負上的法律責任,以及對全社會的深遠影響,通盤反思,以免貽害個人前途,損毀更多人的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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