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偉
「真普聯」日前提出了三個普選特首的方案,並表示對三個方案並沒有偏好,但明顯這是口不對心,原因是三個方案中的兩個,連反對派也知道不可能「過關」。就以第二個方案為例,將全港劃成20個區,再以比例代表制選出200人的提名委員會,這已經顛覆了整個提名委員會制度另搞一套。而第三個方案由現屆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組成,也違反了人大常委會有關提名委員會「參照」選舉委員會的決定。實際上,「真普聯」的籌碼都放在第一個方案之上,在原有選舉委員會基礎上加上400名民選區議員,或由百分之二的選民聯署提名,這個方案才是「真普聯」的「底牌」,另外兩個不過是真真假假,開天殺價而已。
為什麼說方案一才是「真命天子」?請看《蘋果日報》在方案出台後翌日的社論,高度評價方案「一方面按《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條文保留提名委員會機制,另一方面則加入公民直接提名機制,把全體選民變成一個廣義的提名委員會。不管從《基本法》的條文或精神來看,這個方案都沒有違規,都是值得考慮的。」再看反對派及其喉舌近日的言論,都表達出類似觀點,就是方案二和三爭議較大,至於方案一則「較為符合基本法與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硬銷意味躍然紙上。
不過,方案一真的如反對派所說般「溫和」嗎?恐怕不見得,當中主要癥結在於容許選民聯署提名,不但違反了提名委員會機構式提名的規定,也變相廢了提名委員會武功,違反了《基本法》規定。而且,所謂選民聯署不見於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之內,「真普聯」無中生有的加上選民聯署建議,明顯是為了擴大政改火頭,轉移社會視線,由討論提名委員會構成變成選民聯署之上,這並非是要求同存異,而是為了挑動爭議。連《明報》社評也指「在擺姿態和做實事之間,真普聯需要恰當地掌握平衡」,所謂掌握平衡說穿了就是做「秀」不要過火,不要節外生枝妨礙政改討論。
至於在選舉委員會基礎上加上民選區議員,在反對派方面被認為較其餘方案較接近基本法與人大常委會決定,正如有反對派人士指這是「符合基本法的半個方案」。反對派此舉當然有其自身的盤算,根據上屆選舉委員會的構成,反對派大約只能取得百多票。根據2011年的區議會選舉結果,反對派在412個區議會議席中一共取得103個。如果方案最終獲得通過,意味著反對派在將來的提名委員會內將至少擁有200至300票,大有機會可推出其自身候選人「入閘」。這就是「真普聯」方案的真正盤算。
「真普聯」的如意算盤能打響嗎?看來機會不大,原因是選民聯署的建議明顯違反了《基本法》,但這是否說政改又會再次泡湯,也很難說,因為「真普聯」的「最後底牌」仍未亮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