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樹根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從今次旺角對峙事件可以進一步得到印證。任何不同意反對派觀點的言論和人物,都會被滅聲、狙擊、封殺、起底、侮辱;反對派的狙擊行動更波及到鄰近店舖拉閘、街道癱瘓,嚴重影響整個旺角區。一葉知秋,反對派口口聲聲說要「用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逼政府及港人接受他們那一套政改建議,最終會引發什麼後果,想起就讓人感到不寒而慄。
一句粗口激起燎原之火,造成旺角街頭近三千人對峙。有社會研究學者形容「香港病了」,我深表認同,因為本港有一班聲稱擁護民主、愛好和平的激進反對派人士患上了名為「趙高症」的疾病,病徵是經常「指鹿為馬」、「顛倒黑白」,把一些不合理、不道德、不合法的行為讚揚為「義舉」、「楷模」云云。反對派經常批評政府「大話冚大話」,實際上他們才是「空話夾假話,假話加廢話」。
反對派豈能暴力阻人發言
自稱重視民主自由的反對派,口裡念著伏爾泰的名句「我雖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實則卻口是心非,言論批判和思想霸權行徑比比皆是。激進反對派故意選擇在別人發表不同意見的場合,聚眾狙擊,撩是鬥非,霸佔別人的講台叫囂起舞,這種行為與伏爾泰的精神相距甚遠。難道家長、公務人員就沒有表達意見的自由,為何要用暴力和圍堵的手段去阻止別人發言?由此可見,這群所謂的「民主派人士」,極其量只不過屬「掛羊頭賣狗肉」之輩。
激進反對派箝制言論的暴行不但丟盡「民主自由」的架,而且其「指鹿為馬」、「是非不分」的精神,更是禍延下一代。寶血會培靈學校的林慧思「老師」在街頭以粗口惡言辱罵警員的「義舉」,經反對派媒體大肆渲染後,林本人竟變成了「英雄」、「學生楷模」。為人師表,在街頭大講粗口,本應予以譴責,但不少平日自詡為知識分子的反對派附和者為了政治理由,竟然是非不分,連日在報章撰文為「林老師」開脫罪行,所述歪理更令人嘆為觀止,例如︰粗口是廣東話特色、袁崇煥打仗時也講粗口、粗口只是加強語氣用語、一時無法控制自我情有可原等等。這些不負責的偽知識分子,為了袒護同道人的錯誤,竟然不惜歪曲道理,美化粗言,禍延後代,影響非常惡劣。
或許有人認為講一句粗口沒有什麼大不了,不需要一群人站出來聲討。但在可否公開講粗口的問題上,我們要注意的是講粗口的人的身份、地位和角色,不同人是有不同的尺度。現時社會大眾普遍對問責官員的道德操守要求比一般人高,原因是官員屬於公眾人物,手握公權力,其言行直接影響社會;而林慧思作為教師,其言行亦會影響任教學校近千名學生。若然老師其身不正,將來學生們有樣學樣,以挑戰師長為榮,屆時將如何訓導學生?筆者認為,為了下一代著想,培靈學校必須嚴肅看待今次事件,好好作出處理。
必須追究林慧思違法失德行為
此外,林慧思女士在公眾地方講粗口,更有可能觸犯法例,例如《公安條例》第17B條︰「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其中第(2)款表明︰「任何人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或派發或展示任何載有此等言詞的文稿,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加上她闖入警察封鎖區域的行為,已經可能構成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事實上,筆者認同當時警員的表現相當專業和克制;若公眾對警員的執法手法有疑問,可以前往監警會提出投訴,而非使用粗言和謾罵去侮辱警員。
筆者早前曾經撰文,指反對派鼓吹「佔領中環」是「唯我公義」霸權主義的體現,而從今次旺角對峙事件更可以進一步得到印證。任何不同意反對派觀點的言論和人物,都會被滅聲、狙擊、封殺、起底、侮辱;反對派的狙擊行動更波及到鄰近店舖拉閘、街道癱瘓,嚴重影響整個旺角區。一葉知秋,反對派口口聲聲說要「用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逼政府及港人接受他們那一套政改建議,最終會引發什麼後果,想起就讓人感到不寒而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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