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 李樹甘 吳祖堯
西班牙著名作家Gonzalo Rojas有一句名言:「不信是錯誤,而盡信是過失。」無論是學習經濟學理論,還是做研究工作,筆者也用此名句警惕自己。雖然每個極端的意見,都有其言之成理之處,更有其可令人反思的智慧,但極端地贊同或反對某些事情,難免有所缺陷。現時,社會似乎正步向兩個極端。以發展新市鎮為例,反對者認為發展的代價太大,不少有保育價值的地方將會消失;而支持者則認為經濟得益將彌補對環境破壞的損失。筆者嘗試簡短地以Thomas Robert Malthus的《人口論》及經濟學的「外部效應」(externality)概念打比喻,讓我們一同作出反思。
Malthus的《人口論》認為人口繁殖速度,比土地生產人類生活所需資源的速度更快,並斷言人口增長速度在無妨礙時,以幾何級數率增長(即1、2、4、8、16、32……),而人類生活所需資源則以算術級數率增長(即1、2、3、4、5、6……)。由此推論,隨著人口愈來愈多,平均每人所分得的生活所需資源將愈來愈少,人口增長速度將會減慢,並到達一個臨界點。若人類不自我限制人口增長(例如限制生育),減慢人口增長速度的原因,將會是因資源不足所帶來的貧困、戰爭和罪惡等等。
發展帶來破壞亦帶來得益
時至今日,Malthus的預言沒有發生,原因是人類並非除了消耗資源之外,一無是處的動物。相反,我們在消耗大地資源的同時,還不斷發明不少科技去增加資源,回饋大地。對於反對發展者而言,這是一個重要的信息。除非我們在發展中得到經濟利益後,一點都不會用於保育方面,否則經濟發展亦並非洪水猛獸,發展的代價可能不如我們想像中大。這裡提醒我們,發展對環境帶來破壞的同時,亦會帶來得益,回饋自然環境。當然,如果過分相信人類回饋自然的能力,導致過度發展,未來我們將要付上沉重的代價。
另外,經濟學的「外部效應」概念也可以使支持發展的人反思。「外部效應」是指某一個體的行為對社會或者其他個體造成了影響(例如:環境污染)卻沒有承擔相應的義務或獲得回報。舉個簡單例子,某工廠因生產而對附近的河流造成污染,間接破壞了附近整個生態系統,但工廠並沒有承受相應的代價,這就是「外部效應」。
污染與保育可同時存在
由於大部分「外部效應」難以量化,又或者人們未必能意識到將「外部效應」計算在內。無心或故意地不計算「外部效應」,令到自然環境被不斷被破壞,而人類也沒有作出相應的補償。發展所產生的「外部效應」也是一樣,我們需要反思是否已就發展所帶來的破壞作出全面的量化,確保得益大於損失?
當然,我們亦不能將「外部效應」極端地看成禁止污染的理由。把「外部效應」計算在內,只能得出最適度的污染水平,而污染與保育是可以同時存在的(筆者並不排除最適度污染水平為零的可能性,而如何計算此水平則十分主觀(視乎研究者對折現率的假設),由於理論涉及數式,不在此詳細說明)。總括而言,我們盼望支持與反對者可以互相理解,各退一步,尋求共識。 ■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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