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貴頌
習近平總書記最近指出,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這個講話,順民心,得民意,符合人類社會發展進步的時代要求。
19世紀英國歷史學家、政治家阿克頓勳爵說過一句傳世名言:「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因此,大家都主張要對權力進行約束,進行監管,進行控馭。那麼,這個「籠子」該由誰來打造?打造一個甚麼樣的籠子?以及籠子造好後,誰來監管它?就是一個值得認真討論的問題了。
首先,不能由掌權者自己來閉門造「籠」。毫無疑問,籠子應當由權力的委託者——公民來打造。掌權者的權力本來是公民讓渡的,讓他們用這個權力來管理這個國家,與人民一道治理這個國家。可是由於管理者自身的素質不一,極有可能濫用職權,因此為了使好的掌權者不致變壞和壞的掌權者不敢使壞,就需要設計一種制度,打造一個籠子,把掌權者關在籠子裡行使權力。以往的經驗和教訓告訴我們,讓掌權者既當規則的制定者,又當規則的執行者,同時還是規則的監管者,肯定不行。那樣的籠子,形同虛設,有不如無。公民或者看不到裡面的人,或者只能站在外邊拍手叫好,無權過問人家在幹甚麼,幹得怎麼樣。就像《空城計》中諸葛亮唱的「國家事用不著爾等操心」。如今這個籠子,公民不但要親自參加設計,共同打造,而且有權對關在籠子裡的人物和他們的言行,指手畫腳,說三道四。這樣的籠子,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其次是打造一個甚麼樣的籠子?日前,中央主要領導人在河北曾以劉鐵男案件為例談到:「建章立制非常重要,要把籠子紮結實,牛欄關貓是關不住的」。這就啟發我們,這個籠子要建造得合適、合理才行,「欄杆」太密,密不透風,就變成了一堵牆,掌權者藏在裡面,外面的人無法與他們交流,更談不上監督;「欄杆」太疏,成了「牛欄關貓」,籠子形同虛設,掌權者就很容易鑽空子,而且一鑽就鑽成功了。而籠子如果設計得不合適,或者漏洞百出,或者百密一疏,其實對誰都沒有好處。原山東省德州市市長助理張如廷,因為以權謀私、貪污受賄受到法律制裁後,深有感觸地說:「『坑』大了,就會掉進去。」我們為甚麼出了那麼多的貪官污吏和腐敗分子,原因之一就是制度的籠子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非但不能約束掌權者,而且讓他們利用了籠子所帶來的方便,比如「一把手簽字」制度,怎麼可能保證不使公款國帑流入私人的腰包?還有,既然要「老虎、蒼蠅一起打」,那麼就要老虎、蒼蠅一起關。不能只關蒼蠅不關老虎,像原山東泰安市委書記胡建學所說的那樣:「官當到我們這一級,就沒有人管了。」讓大官站在籠子外面發號施令,小官在籠子裡面俯首聽命,搞「刑不上大夫」,都是不行的。
最後,籠子造好了,掌權者被關進去了,誰來保管這籠子的鑰匙?也是個問題。鑰匙不能拴在掌權者的腰上,那樣肯定會出現監守自盜的情況,鑰匙要拴在不是掌權者的人身上,拴在監管人的身上。掌權者不能從裡面用鑰匙將自己反鎖起來,或者未經允許隨便打開籠子。掌權者只是運動員,監管者才是裁判員,運動員的一舉一動,表現優劣,都要置於裁判員的眼皮底下。他們一旦犯規,立刻就會受到黃牌警告,甚至被紅牌罰下。只有這樣,籠子才能不成為擺設,起到牢籠、拘囿的作用。
網上曾流傳一個段子,說的是「神十」上天時,有記者走向街頭採訪:「『神十』已經成功飛天了,請問你有何感想?」有市民答:「這說明解決我國的食品安全、醫療改革、官員財產公開、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環境保護和治理等問題比登天還難!」這事不管真假,至少代表了一部分人的看法。而解決這些問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是一條終南捷徑。
安立志先生說得好:權力具有獸性。正因如此,我們才需要打造關押、看管權力的籠子,真正把權力這隻「野獸」關進制度的籠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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