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鴻震 博士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 國際專業管理學會會長
筆者自從7月1日起在香港電台一烽煙節目作評論員。在8月一次節目,適逢馬尼拉事件三周年的前一天,筆者曾跟受害領隊謝廷駿的哥哥謝志堅對話。如同其他聽眾,筆者再一次感受到受害家屬的哀痛,以及家屬們甚至香港市民對事件至今的不滿情緒。當著大氣電波,筆者說過會以香港市民的身份跟進事件。其後,確有向包括保安局、傳媒朋友及菲國的一些多年友好作多方面了解及跟進,希望發掘更多渠道,探討不同形式、方向,但求能令事件早日完滿解決。
確實,就著受害家屬向菲律賓政府提出的包括道歉、賠償、保證等四項要求,菲國至今仍然未有滿意回覆。在事件三周年的日子,菲律賓駐港領事館甚至不派人接收受害家屬的請願信。而據上次節目中謝志堅的說法,家屬的要求其實十分合理,也不一定需要菲國總統親口道歉,重要的是一個正式、包括書面形式承認責任、讓家屬們感受到誠意的道歉。雖然,事件涉及菲國與香港的關係,亦屬於中菲外交的層次,但單就道歉方面,筆者認為並非無法解決,更可作為解決事件的切入點,否則其他三項要求也難以談起。
事實上,本地傳媒在8月19日就圖文並茂報道了馬尼拉新任市長、前菲國總統埃斯特拉達的發言。埃斯特拉達代表馬尼拉市向受害港人致歉,他批評前任市長領導無方,並承諾決不會讓同類事件發生。雖然發言並無全面回應受害家屬向菲律賓政府提出的四項要求,但筆者與不少朋友談論後,均感到埃斯特拉達在道歉問題上的誠意及直率。是次發言,至少可被視為菲方一個良好、善意的姿態,不排除可以為事件帶來一個新契機。
不過,亦有人把事件與台灣漁民被菲國海巡船開火殺害相提並論,指台灣受害家屬不出三個月就獲得菲國總統的代表正式道歉,而馬尼拉事件卻得到不同對待。也有意見認為,埃斯特拉是局外人、第三者,因此不接受他的道歉。筆者認為,兩宗事件性質有所不同,不可過分簡化:在台灣漁船事件中,罪魁禍首是鏡頭下無理對漁船開火、屬菲國中央政府的海巡署武裝執法人員;馬尼拉事件的主要責任,卻出自向馬尼拉市政府負責的警方當時的不當部署及魯莽行動。前者涉及菲國行政執法部門下的錯誤,故適宜由總統負責,而後者要問責則應找馬尼拉市的最高負責人亦即其市長。筆者認為這個論調才屬合理。
話說回來,特區政府在過去三年一直有跟進事件,並一直對菲維持黑色旅遊警告,儼如對待危邦如埃及和敍利亞一般。此外,中央政府也一直有出力,例如二○一○年當時的總理溫家寶及國家主席胡錦濤亦有向菲國發出聲明。故此指責中央及特區政府毫無出力,實在有欠公允。更積極的做法是想辦法如何配合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作,進一步以行動去為港人討回公道。
三年時間轉眼過去,但事件至今仍然僵持,對於香港和菲律賓都不屬好事,對傷者及受害家屬尤甚。香港高等法院在處理針對菲律賓的民事訴訟時,基於菲律賓政府有外交豁免權,將菲律賓政府剔出被告名單,訴訟的結果如何仍有待留意。但相信不少市民如筆者一樣,都希望事件可以盡快過去,令死傷者及其家屬可以盡早離開傷痛的陰霾。筆者不敢過分樂觀,觀乎事件要完滿解決仍有不少困難,但切勿令問題「三年又三年」地存在,還望大家能多從不同渠道著手,配合新思維,盡早為港人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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