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中的動詞時態(tenses)雖很多,但語態(voice)就只分為主動語態和被動語態兩種。主動語態與被動語態是兩種不同的表達方式,比起中文只需簡單用「被」、「獲」等字詞或特殊句型來表達被動的意思,英語文法顯然複雜得多,亦較難掌握。一旦混淆了主動、被動的概念,便容易用錯文法表錯意。
動態是指主詞(subject)和動詞(verb)的關係。在主動語態中,主詞是動作的執行者;而被動語態中,主語是動作的承受者。筆者考考大家,能分辨「The teacher told me to stay till 5pm」和「I was told by the teacher to stay till 5pm」的不同嗎?筆者開估吧。前者可解釋為「老師叫我留至下午五時」,而後者則是「我被老師指示要留至下午五時」。從這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到被動語態的句子語氣較重,所以在日常的對話中不應常用,除非是要強調某些事情。
學好主被動 先了解句結構
要學好被動語態,必先了解句子的基本結構,「be+ past participle(過去分詞)」就是它的特定用法。而隨着不同的時態變化,語態亦有相應的變化,關鍵在於be動詞上。以下介紹的就是各種時態的被動語態句子結構:一般現在式的被動語態由「is/am/are+ past participle」組成,例如The baby is taken good care of by the babysitter.(那位嬰兒由保姆照顧得很好。);一般過去式的被動語態結構是「was/were+ past participle」,如The car was stolen two days ago.(該車輛在兩天前被偷去。);將來式的被動語態是「will/shall+ be+ past participle」,如 Dinner will be served at 7 pm.(晚餐會在晚上七時開始。);現在完成式的被動語態是「have/has+ been+ past participle」,如 The building has been destroyed for many years.(這幢樓已被拆掉多年了。)而現在進行式的被動語態則是「is/am/are+ be+ past participle」,如 The goods are being shipped.(貨物正在運送途中。)
法律公文文書 用被動顯客觀
近年,英語寫作傾向行文簡單和直接,有些老師會提醒學生在英文作文時,如非必要就應避免使用被動語態這類較累贅的寫法。究竟何時才該用被動語態?其實被動語態最適合亦最常用於正式的公文或法律文書中,因為被動語態在表達上較為客觀。如: I was advised to get your approval before sending out the letter.(我被提示要先徵得你同意才發出函件。)
總而言之,該用主動抑或被動語態,必須按表達的用意、文章結構而定。不過,大家要謹記在英語文法裡,用詞和句子結構越簡單越好,最重要精確地表達其意。如果為了賣弄文采而亂用被動語態,只會予人畫蛇添足、詞不達意之感。 ■麥美娟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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