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繼盛)第三期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劃曾將法定古蹟景賢里納入名單,並獲得2份申請,但最終不獲委員會批准。發展局今次重推景賢里,審批準則維持不變,但不再舉辦巡迴展覽。政府表示,過往計劃亦曾重推歷史建築,有信心景賢里可於今次計劃找到合適方案。
香港法定古蹟景賢里約建於1937年,原名為「禧廬」,1978年轉售予邱氏家族並易名為「景賢里」,電視劇《京華春夢》主題曲宣傳片、電影《江湖客》等均曾在此取景。大宅於2007年再次易手後,部分建築遭到破壞,政府其後於同年和翌年將景賢里列為暫定古蹟及法定古蹟,並於2008年以非原址換地方案作保存及活化,而復修工程則於2010年12月竣工。
發展局建議景賢里可作文化設施、展覽或會議廳、教育機構等用途,而5個評分準則的比例,則與其他歷史建築不同,當中「技術範疇」會由20%提升至30%,而「彰顯歷史價值及重要性」則相應調低至10%。發展局陳茂波表示,今期申請的準則與上期相若,期望景賢里可以「最少干預」的方式,「原汁原味」保存舊有建築。不過,當局亦容許申請機構可在舊有游泳池位置增建新建築物,但規模和高度會受到嚴格限制。
雖然景賢里是第三期計劃活化歷史建築之一,並接獲2宗申請,但均不獲委員會批准。文物保育專員高慧君解釋,委員會認為2宗申請均有其可取之處,但仍未達到被選的門檻,而申請機構事後亦取得分紙,得知有關評分結果。她又指,過往亦有重推的歷史建築,包括舊大埔警署和前粉嶺裁判法院,而根據以往經驗,再次推出的建築均可找到合適的方案。
至於上屆當局特別就景賢里的申請方案舉辦巡迴展覽,但今次卻不作有關安排。高慧君指,舉辦展覽涉及相當資源,上一期的展覽和意見調查已耗公帑20多萬元,其他建築物亦未有作有關處理,故今次計劃則不再為景賢里舉行巡迴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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