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孫西
香港回歸以來,解放軍駐香港部隊官兵依法履行防務職責,為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近期,香港有一小撮激進人士闖入香港中環解放軍駐港部隊總部範圍示威,嚴重挑釁國家在香港的主權地位。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日前亦表示,中央政府嚴重關注事件,稱個別人無視法律規定,擅闖駐軍營區,理應受到法律懲處。事實上,絕大多數香港居民都認同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有關行為是「港獨」行為,必須予以譴責。
體現國家對香港行使主權
1982年,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訪華時,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因香港前途問題與她進行中英談判。鄧小平提出,關於收回香港主權問題,可以用「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案解決。他強調:「關於主權問題,中國在這個問題上沒有回轉餘地」。駐港部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在港履行防務職責,這是國家主權的象徵。連當年英國外交大臣賀維也不得不承認,中國政府既然收回主權,就有權在香港駐軍。顯而易見,包括中環軍營在內的所有駐軍營區應受到法律保護,不容侵犯,個別人無視法律規定,擅闖駐軍營區,理應受到法律懲處。
防禦外侵保衛香港的安全
據權威人士介紹,香港駐軍由陸軍、海軍、空軍部隊組成,是一支合成部隊,主要為了防外、治安,其裝備精良,現有14個營區,共約六千人,總部設於香港金鐘。香港駐軍的職責是防備和抵抗侵略,保衛香港安全;擔負防衛勤務;管理軍事設施;承辦有關的涉外軍事事宜等,不干預香港地方事務。香港駐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具體執行香港特區的防務任務。1997年後,駐軍費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負擔,不用港人承受。
當前國際形勢複雜多變,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是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維護祖國的統一和安全的需要。香港駐軍人員除了遵守《基本法》、《駐軍法》等全國性法律外,還要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必要時,還可向中央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
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眾所周知,香港是個國際商業城市,被英國殖民統治了一百五十多年。1997年7月1日零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在香港升起,經歷了百多年滄桑的香港回到祖國的懷抱,中國政府開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香港回歸後,中國政府堅定不移地執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針,保持香港原有的社會、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法律基本不變。香港回歸後,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香港的外交事務和防務。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據基本法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各項權利和自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循序漸進地發展適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政治制度。
偉人鄧小平曾經指出:「在香港駐軍還有一個作用,可以防止動亂。」香港回歸祖國後,繼續保持自由港的地位,繼續發揮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作用,繼續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發展經濟文化關係,使所有國家和地區在香港的正當經濟利益都受到法律保護,這一切有賴於香港駐軍的堅強保衛。廣大香港居民不會忘記香港駐軍對香港的奉獻,不能讓中央對港的憲制地位和權力受到挑釁和破壞。否則,香港的政制和經濟發展都將停滯不前。
絕大多數香港居民相信,有香港駐軍做「保護神」,香港一定能保持長期繁榮穩定,創造更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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