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平理
「真普聯」1月8日公布特首普選「三軌制」方案,輿論指出,「三軌」提名方案,不僅在基本法規定之上僭建了「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而且聲稱不能以「愛國愛港」、「與中央政府對抗」等理由而拒絕確認由「公民提名」或「政黨提名」的候選人。這明顯違反中央對特首普選的兩條底線:一是特首普選要按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辦事的法律底線;二是特首人選必須愛國愛港,不能與中央對抗的政治底線。 輿論又指出,民主黨強調「三軌制」方案並非「缺一不可」 ,即使方案沒有「公民提名」元素,民主黨也可考慮支持,這顯示民主黨和其他溫和反對派拒絕被激進反對派綑綁 ,顯示英美勢力全力扶植余若薇問鼎特首的計劃、公民黨要吞併民主黨一統反對派天下的企圖,以及公民黨赤裸裸對抗中央的立場,反對派內部並不完全認同。
《晴論》時評指出:「『三軌制』變相將基本法四十五條規定的提名委員會提名權力攤薄,借用京官的講法,是將提名委員會變成『橡皮圖章』。『橡皮圖章』之下,參選者為爭取人氣,肯定會採取『公民提名』或『政黨提名』,沒有人願意走『提名委員會』途徑,讓『提名委員會』形同虛設,最終可能剩下『確認』功能。」
三軌制方案使提委會形同橡皮圖章
《明報》社評指出:「真普聯提出的『三軌制』方案,其中公民提名部分,倡議參選人獲得1%登記選民提名,提委會就須予確認;另外,有關政黨提名,三軌制方案倡議在最近一次立法會直選,獲得全港總有效票數5%或以上的政團,可單獨或聯合提名一名候選人,提委會須予確認。這兩個倡議,提委會都只能夠照單全收地『須予確認』,與中央堅持的提委會職能有根本差異。」「就此,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長郝鐵川回應提問時,重申任何削弱、架空提委會權力的方案,都不符合基本法的精神;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更直接表示,考慮方案是否違反基本法,關鍵在於提委會如何行使權力,如果提委會不能選擇,只是『形式』地確認提名,他認為方案很大可能違反基本法。當然,真普聯可以在法理層面爭拗,但是由於三軌制方案使提委會形同橡皮圖章,所以,從問世開始就被當局抗拒,對推進政改討論,看不到有積極作用。」
對於「真普聯」聲稱不能以「愛國愛港」、「與中央政府對抗」等理由而拒絕確認由「公民提名」或「政黨提名」的候選人,《新報》社評質疑:「在真普聯的眼中,『愛國愛港』和『與中央政府對抗』等等『政治審查』的理由,也不是拒絕候選行政長官者被提名的理由,但這偏偏卻是中央政府的基本立場。《基本法》第43條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
反對派內部拒絕為公民黨「抬轎子」
「真普聯」召集人聲稱「三軌」缺一不可。不過,「真普聯」成員之一的民主黨翌日急發聲明,澄清該黨所理解「公民提名」、「政黨提名」、和「民主化」的提名委員會提名,「三軌」並非綑綁,更非「缺一不可」,該黨不會只因政府的最終方案並非「三軌並存」而投反對票。 輿論指出,這顯示民主黨和其他溫和反對派擺脫了激進力量將整個反對派陣營綑綁在「公民提名」選項的狀況,即除了公民黨之外,反對派內部不一定認同公民黨主席余若薇是反對派唯一的特首參選人,而這是反對派內部拒絕為公民黨「抬轎子」的表現。
香港社會各界批評,「真普聯」的「三軌制」方案不但脫離《基本法》框架,阻撓各界理性討論,其綑綁式做法更是「綁架」反對派內部的溫和聲音,無助各方達成共識,違背廣大香港市民的普選意願。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指出,政改本身已難通過,擔心「真普聯」叫價高,其綑綁式做法亦無助各界達成共識,無法讓「真普聯」成員有空間表達意見,只會增加政改通過的難度。
溫和派應深知只有妥協才能前進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吳亮星直言:「『真普聯』的做法霸道,其實就是逼迫成員硬食,要他們必須贊成這個極端的方案,不讓大家有自由討論的空間。在自己內部都用這種霸道威脅的手法去凝聚共識,談何凝聚全港的共識?」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表示,「真普聯」堅持「三軌制」缺一不可,會綁架反對派內部的溫和聲音,無助各方達成共識,「連民主黨都被夾上戰車,很可惜」。
民主黨不支持「真普選聯盟」的「三軌方案」缺一不可,即受到反對派陣營內激進組織的窮追猛打。《明報》1月11日刊出吳康民的文章,吳康民指,「民主黨是『泛民』中較為溫和理性的一派。在2010年毅然走進中聯辦,與中央代表官員達成政改方案的協議。這是雙方第一次妥協,各退一步避免了原地踏步的一次合作模式。當年就是劉慧卿參加了這個妥協的對話,得到了公眾的讚揚。」他直言,「泛民」陣營中的溫和派,應該深知「一拍兩散」並非一個好結果,只有妥協才能前進。民主黨應該代表這股穩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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