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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永青。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商業電台在解僱其前主持人李慧玲當日,曾表示「君子相分 不出惡言」,但李慧玲被炒後卻繼續四出以「惡言」指控。她昨日以一副受害人嘴臉,出席香港電台的《城市論壇》節目,但被在場市民報以噓聲。對於她連日以來不斷把自己被解僱事件,自我抬舉包裝成為是被特首政治打壓,出席論壇的AM730主席施永青批評指任何指責須拿出證據來,作為一個公器在手的人士,必須小心利用(公器),不應該凡事都拉到政治上,更不要說兩句就向對方扣帽子,套上各種罪名。
施永青表示,自己的報章亦被客戶抽起廣告,但不會將其提升到言論自由受到威脅,個人仍然「講想講的東西、辦自己想辦的報紙」,他又說,是否刊登廣告,完全是對方的選擇,不能夠因不刊登廣告,便指責對方損害言論自由,面對這種事件,惟有選擇就是在新的環境繼續發聲。而按照目前形勢,預計未來,不同政治勢力,會透過各種方式,利用傳媒,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因此,身為傳媒必須保持自己的獨立性。
施永青:要有證有據
他又指,作為公器在手的人,需要小心運用這種權力,任何指責都要有證有據,不能在沒有證據情況下,就不斷互相指責,更不能夠只是說上兩句,便立即向對方套上罪名,亂扣帽子。施永青更說,在被指抽廣告時,有流言指會抽起某些人士的專欄,但事實上,在決定專欄的調動時,完全是按照報章編採方針,沒有受到任何壓力。另一方面,亦非一旦成為專欄作家,便擁有免死金牌,編輯不能作出調整。
宋小莊:勿憑空想像
另外,身兼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的時事評論員宋小莊亦表示,李慧玲向任何人作出指控時,應該拿出真憑實據,不要憑空想像,否則,社會將會很混亂。他還表示,從李慧玲不斷作出的批評及指控,證明言論自由仍然存在。連日以來,透過大氣電波及不同種類的傳媒,作出大肆批評,而且,每次均講到繪影繪聲,面對各界要求拿出證據時,李慧玲只聲稱「我就是證據;我講出來的就是證明,因為我是一個證人」,為自己的舉措開脫。她又稱,自己現時未有新工作,但一定不會返回商台復工云云。
衛港運動成員撐商台
李慧玲說畢謬論後,隨即被部分在場人士喝倒彩,一批保衛香港運動成員及市民,更帶同標語入場,支持商台的決定,認為李慧玲是自食惡果;亦有市民不滿李慧玲,在被解僱後,將自己的責任,全推卸予行政長官梁振英身上。在節目完結,李慧玲離開時,就遇到一班反對人士包圍,她需要在場的工作人員護送和警員協助下,才能上車離開 。
此外,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黃毓民,早前在一個網台節目上,就狠批李慧玲稱商台因續牌壓力而解僱她的說法,指商台續牌是2年後的事,而在處理續牌問題時,通訊局都要根據法定程序辦事,包括舉行公聽會等,絕不會有「私下叩門」之事。
黃毓民又指出,李慧玲犯下了「三大死罪」,一是她在鄭經翰主政DBC時,曾經「密謀跳槽」,二是其節目收聽率持續下跌,三是她身為商台人,竟公然批評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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