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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貪污案,新地郭氏兄弟炳江及炳聯上周被律政司加控罪名,昨日正式出爐的新控罪書顯示,證人數目由原先72人增加至82人,案件已訂於3月25日進行第四次預審。
案中被告許仕仁(64歲)、郭炳江(60歲)、郭炳聯(59歲)、陳鉅源(65歲)及關雄生(61歲)分別被控共8項罪名,包括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串謀藉公職人員作出不當行為,提供虛假資料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
律政司上周加控郭炳江及郭炳聯罪名,指2人串謀向公職人員許仕仁提供1,100萬元,作為許在職務上優待新鴻基地產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報酬,郭炳聯另加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即透過多筆付款支付850萬元予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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