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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 聲 資深時事評論員
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先生,日前在美國《紐約時報》發表一篇題為「香港的民主未來岌岌可危」(Hong Kong's Shaky Democratic Future)的文章。這份號稱「西方主流民意風向標」的報章,把該篇文章作為當天評論版的頭條。
文章一開篇就直奔主題,指出「香港人自從九七回歸以後,期盼真普選快要十七年了。但由於中央政府的干預,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法治,正在受到侵蝕」。如果說前一個說法還比較靠譜,後一個結論則相當「離譜」。所謂法治,簡單說就是「依法治理」。往深的說,法治精神除了強調依法治理,更是一種信念,滲透於政治發展的設計和程序中。法治包括「對憲法的尊重」、「司法獨立」、「政府受法律約束」以及「人權的保障」等概念。縱觀以上這些剛性原則,有哪一條在香港消失了?以筆者的長期觀察,香港社會珍之重之的法治精神,仍然像聳立在前立法會大樓前的蒙�蚋馫插B一手執利劍一手持天平的象徵正義和法律化身的泰美斯女神,九七回歸之後絲毫無損。
愛國愛港 天經地義
該文寫道,「最要命的是,大陸政權和本地的親北京勢力,拒絕了香港的民主普選的權利」。李大狀這一指控,在不明真相的西方讀者看來,「罪名」大得嚇人,但與事實大相逕庭。為了支持以上觀點,他舉例說,九七回歸之後,香港「在半民主的政治制度羈絆下艱難前行」,好不容易盼到2017年,也就是香港主權歸還中國20周年的日子,以為中央承諾的普選在望,北京竟然要求特首候選人要「愛國愛港」。在李大狀看來,這就像足球比賽 「搬龍門」,實在令人啼笑皆非。在美國、英國,相信沒有一個從政者敢於公開宣稱不愛國,因為這是天經地義、不言而喻的。愛國不僅是對政治人物的基本考量,也是國民的情感訴求。
李柱銘接�茷�控「親北京分子企圖通過提名程序來控制2017年普選」,所舉的例子是主管港澳事務的中央領導人張德江在兩會期間的重要講話。李柱銘「喊冤叫屈」道,這樣的選舉制度,將會破壞香港政府的正當性和透明度。其實,作為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對基本法的條文應該比普通市民更清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行政長官普選,「最終達至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基本法明確規定提名渠道只有提名委員會「一軌」,而不是包括「公民提名」、「政黨提名」在內的「三軌」。基本法是保證「一國兩制」實施的憲制性文件,對它的尊重,就等同對法治的尊重。
向西方「告狀」荒腔走板
除了牽強論證「中央插手,民主勢危」,李柱銘還在文章中談及「香港高度自治、新聞自由遭蠶食」,但所羅列的例子,近乎荒腔走板,實在難以支撐其觀點。譬如他指控 「現任特首梁振英在決策之前事事都要徵求北京意見」。須知,香港特首對中央政府負責,是職責所在。又比如,他指責「特區政府在2012年試圖在香港的所有小學硬銷愛國教育」。這使筆者突然想起一位常駐美國的中國外交官很感觸說過的一件事:他的女兒跟隨父親到美國,在領事館附近的小學讀書,三年過去了,女兒只要一聽到美國國歌的旋律,就會條件反射地站立,把右手放在心口,哼起「星條旗永不落」,這就是從小抓起的美式愛國主義教育的結果。遺憾的是,香港總有一些政客,一直不願正視香港主權已經回歸中國的現實,才會對各種看來理所當然的事情,產生牴觸情緒。
他的文章結尾指出:「最令人不安的最近的例子,是言論獨立、備受推崇的報章《明報》,今年一月換了親北京的『波士』」。「大多數分析人士,還有很多該報的記者相信,此舉是北京給報業東主施加了壓力。更曲折離奇的是,被替換下來的總編輯劉進圖,上個月在光天化日之下當街被斬」。眾所周知,明報管理層多次公開聲明,總編輯替換非政治考慮。香港警方在逮捕襲擊劉進圖的兇徒之後,亦連番表明暫時沒有直接證據顯示犯案動機與受害者的新聞工作有關。
李大狀向西方「告狀」,所提供的例證還有不少,幾近捕風捉影、子虛烏有、穿鑿附會,本文就不一一列舉了。筆者只是覺得,李柱銘先生作為資深法律工作者,先入為主羅織罪名,卻又舉不出令人信服的例證,這是不負責任的做法,也是破壞法治的活生生例證。
(文章編譯自《中國日報》香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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