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大律師陳柏年(43歲)去年10月11日涉嫌在過境巴士上,疑因霸佔2個座位而與乘客爭執,遭辱罵後出手打人,陳大狀被控普通襲擊罪。裁判官形容事件為「茶杯裡的風波」,指整件事起因源於陳只顧自己方便及態度傲慢,惟各證人因不滿其行為而發聲,但批評已「接近人身攻擊」,法庭不能考慮他們作獨立證人,加上3名證人證供有矛盾之嫌,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判陳罪名不成立。惟裁判官指他行為自招檢控,故其申請豁免訟費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