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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上巿公司中科環保及中國環保電力前主席韓明光,串謀「Ba叔」陳達志挪用公司資金詐騙6,500萬元一案,韓與同案2名被告昨成功上訴推翻部分控罪,但上訴庭仍維持韓入獄6年的總刑期,副庭長司徒敬更在判詞炮轟案件在區域法院審訊時需多次押後,以應付上訴人律師團提出的不同形式申請及不斷更換大律師,令128天的審訊橫跨39個月,嚴重浪費公帑,認為有迫切需要改革香港的刑事司法制度。
上訴庭長達200頁的判詞中,副庭長司徒敬用了10多頁篇幅炮轟審訊多次被押後及拖延,嚴重浪費公帑,他指這種情況常見於區域法院審理的商業罪案,辯方律師卻往往利用被告應該獲得公平審訊為理由,不停申請押後或提出各類型的申請及向控方證人作出冗長盤問。
料審訊50天 終耗128天
司徒敬指本案拖延的例子包括韓明光轉換了約8名資深大律師,其大律師花近33天盤問控方證人Ba叔,有上訴人要求換官被拒而提出司法覆核,案中亦出現大量非正審申請,原定預計50天的審訊最終要審128天,其間又不時押後,令審期橫跨39個月,司徒敬不滿法庭的時間表往往被大律師的檔期主宰,他告誡大律師應該協助法庭令案件暢順地進行,而法官亦有責任阻止案件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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