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大法律學者饒戈平早前在接受傳媒訪問時引述內地學界指,可考慮在本港試行內地的國家安全法。港區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昨日直言,她沒有看過該篇訪問,但基本法訂明第二十三條由特區政府自行立法,故難以在附件三加入國家安全法,否則會有「前後矛盾」。
范徐麗泰昨日在一公開活動後被問及二十三條立法時指出,基本法規定特區政府需為二十三條立法,但並無訂明時間,並由特區政府決定何為最適合時機,「特區政府始終都要為二十三條立法。我不認為目前有緊急情況,例如社會秩序大亂,無法保障市民人身安全等」。
被問到「佔中」是否這類特別情況,范徐麗泰則揶揄道:「不能這樣說。由於『佔中』表明是『愛與和平』嘛。大家想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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