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國森
婚姻應該有甚麼內容?
基督教教義是按《舊約.創世紀》的記載,認為只能是一夫一妻制。中國傳統行一夫多妻制,男人可以有多過一個老婆,包括一妻多妾,妻是正室,妾是側室。妾的地位比妻低了一大截,那是大老婆與小老婆之分,當是抄自皇帝的后妃。古人有所謂「未娶妻,先納妾」。《紅樓夢》介紹清初的大家庭制度,男主角賈寶玉是「吃定」襲人的,如果襲人能夠懷了寶二爺的骨肉,就可以由婢升為妾。結果襲人的肚皮沒有爭氣,便給寶二爺始亂終棄。後來,又有人發明「平妻制」,即是一個男人可以同時有兩妻,先娶的一個是正妻,後娶的一個是「平妻」,兩妻的基本權利相同。這個制度,幫助過許多香港富翁解決了「老婆隊伍」的編制問題,防止家變。
若問我贊成一夫一妻還是一夫多妻,我只能說原則上認為一夫一妻制較為合適。但是人類的天性其實傾向「輕微一夫多妻」,制度不可能完全壓倒人性。女權分子聽了可能不高興,或會罵為甚麼不能「一妻多夫」?其實本人並無偏袒男性,況且連一妻也未得,遑論多妻!
有社會生物學家認為,動物兩性間的體型比例決定了交配習性。動物沒有人類的婚姻制度,原本不能說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只能說一雄多雌、一雌多雄。小學生都知螞蟻和蜜蜂都是一巢一后,所有雄蜂都是蜂后的「老公」,工蜂則全屬不育。蜂后、蟻后體型特大,所以都是「一妻多夫」。
象海豹(elephant seal)兩性體型差距較大,公的體重是母的三倍以上。於是一個交配季節裡,雄性象海豹有近五十個「太太」。不過,跟「太太」親熱前,先得打一場架。贏了,有太太;輸了,隨時性命不保!
有科學家粗略估算,認為男人的平均體重比女人重了百分之二十以上。於是社會生物學家的結論為:「人類的交配習性是輕微一雄多雌。」譯為文明社會的講法:「人類的婚姻制度是輕微一夫多妻。」簡而言之,普通男人可以得一妻,有大本事的男人可以得兩妻或更多,本事差的男人就只好獨身。
這可以解釋,為甚麼香港行了一夫一妻制這麼多年,仍然有實質的一夫多妻制存在。香港在上世紀七十年代禁止男人納妾,但是仍有不少男人用不同的權宜辦法,同時擁有龐大的「老婆隊伍」。
上世紀九十年代,香港有一位女作家擅長描寫男女間感情,經常有讀者去信請教。有一回,這位戀愛專家慨嘆,很不明白為甚麼有這許多男人可以跟一個完全沒有感情的女人發生性關係。這位女士長於談戀愛,卻不明白動物行為和演化論,以己度人,自然想爛了腦袋也無法明白。
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結局。
(潘子論婚姻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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