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違法「佔領中環」行動發起的所謂「公投」,昨日開始加入「實體投票」。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強調,根據基本法、本港法律制度及本港作為國家的特別行政區,根本無法律基礎及權力去推動所謂「公投」,活動不能被視作具有法律效力,並重申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政改不能偏離基本法及相關的人大常委會決定和解釋。
只能視作公眾表達意見
袁國強昨日在一公開活動後,被問及「佔中」發起的違法「公投」時強調,特區政府日前發出的聲明已經指出,根據基本法、本港法律制度及本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的獨特政制本質,根本無法律基礎及權力去推動所謂「公投」,故是次投票不能被視作具有法律效力及所謂「公投」,只可被視作公眾的意見表達,「僅此而已。」
他並強調,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該聽取民意,同時也要依法辦事,不可以偏離原有法律框架及法律基礎,在政改工作上不能偏離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的相關決定和解釋。往後的政改工作,當局一方面希望盡量凝聚共識,在凝聚共識的過程中一定會考慮民意,另一方面也一定要跟基本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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