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 白皮書
★ 中國政府為解決香港問題所採取的立場、方針、政策是堅定不移的。我們多次講過,我國政府在一九九七年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後,香港現行的社會、經濟制度不變,法律基本不變,生活方式不變,香港自由港的地位和國際貿易、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變,香港可以繼續同其他國家和地區保持和發展經濟關係。
☆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保持原有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法律基本不變。特別行政區依法保護私有財產權,保持自由港和單獨關稅區地位、保持財政獨立,實行獨立的稅收制度,自行制定經貿、金融和教科文衛體政策,等等。
★ 中國的主體必須是社會主義,但允許國內某些區域實行資本主義制度,比如香港、台灣。大陸開放一些城市,允許一些外資進入,這是作為社會主義經濟的補充,有利於社會主義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比如外資到上海去,當然不是整個上海都實行資本主義制度。深圳也不是,還是實行社會主義制度。中國的主體是社會主義。
☆ 憲法明確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是社會主義制度,並規定了國家的基本制度、領導核心和指導思想等制度和原則。堅持一國原則,最根本的是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尊重國家實行的根本制度以及其他制度和原則。......必須在堅持一國原則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國家主體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特別是尊重國家實行的政治體制以及其他制度和原則。
★ 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甚麼叫愛國者?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 在「一國兩制」之下,包括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等在內的治港者,肩負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香港基本法的重任,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職責。
(#)鄧小平1984年6月22日、23日發表的「一個國家,兩種制度」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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