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保單列明車輛載客人數,若然在超載情況下出事,保單便告失效,車主、司機及乘客皆不受保障。此外,由於乘客難以解釋何以在超載的情況下仍然上車,亦要負上責任,即使受傷,日後亦難以向車主或司機索償。
運輸業人士指出,法例規定,輕型貨車除了司機外,最多只能搭載客5人,如果超載,司機可被罰款5,000元和監禁3個月。這位人士續稱,客貨車如果沒有載貨,超載4名乘客按理不致影響煞車等性能,但這些超載乘客既「無位坐」,又沒有安全帶保護,一旦遇上車禍,後果不堪設想。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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