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 清華大學中國法律研究生
十天的「佔中公投」令香港生厭,坊間呼籲「打假」和「守法」,抗衡惹起非議的所謂「全民投票」,是二十萬人次、是五十萬人次、還是一百萬人次均沒有差別,數據和票數都是不公開的,給外界黑箱作業之感,都是一場沒有認受性的「大龍鳳」,欠缺公信力。而該鬧劇仍是會依據劇本繼續演出,反正撒豆成兵,要多少票便叫多少票,一切都在掌控和預期內。
是否以「幽靈投票」報大數,各界心知肚明,數字準確性存疑,背後有何政治目的則天知地知,反正騎劫民意也不是新鮮事,為求目的不擇手段才算政治。「佔中公投」是否真的被「國家級」網絡攻擊,不得而知,但卻想起了當年陳水扁競選台灣領導人肚皮的「兩粒子彈」,巧合令人有所聯想,相信永遠是個謎團。
造假三部曲,先是電子投票程序造假,或存在瑕疵,如一些輿論揭穿電子投票不能核實個別參與者所輸入的號碼是否屬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還是隨機「亂填」號碼,也沒有辦法識別孩童、外傭、非永久居民,甚至是已離世者的身份證號碼;再者,以「太空卡」手機號碼重複或盜用他人身份「投票」也如無掩雞籠,此系統瑕疵是「全民投票」制度關鍵,絕不能輕視!繼而是票數造假,又說如怕被假冒「投票」,宜親身到「實體票站」「再投」。筆者認為若果主辦方不想瓜田李下,大可以只設實體票站,而不籌辦「電子」和「親身」二合一「投票」,屆時,稽查、票站監控人員、傳媒等亦大可「數人頭」已略知一二。相反,「電子公投」的結果肯定會被質疑有誇大之嫌;第三是設定主場造假,「投票」只提供四個選項,分別是已被篩選的三個含「公民提名」的激進方案,即「真普聯方案」、「人民力量方案」、「學界方案」,以及「棄權」,而「參與者」在按鈕投票時已掉進了圈套,「被界定」為支持違法「佔中」行動,就算按「棄權」選項也被歸納為「投了票」而被撥入「數十萬民意」,即是「被代表」了,預設立場根本是誤導大眾,欠缺民意基礎。
香港是國家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必須依循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辦事,所謂「佔中公投」根本沒有憲制基礎授權,不是法定政府部門籌辦的,「佔中公投」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只是掩耳盜鈴,難道主辦方能理直氣壯發出聲明指「佔中公投」是合法並沒有漏洞?政治活動倒像政治「大話骰」,誇大了點數,人家不相信,請主辦方揭盅卻諸多借口,這更顯得「佔中」此地無銀,謊話連篇,自暴其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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