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教育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講述免費幼稚園教育委員會最新工作進展,首次列明會為將來的幼稚園租金資助設上限,此外,基本教學活動及教育服務以外的項目、雜費及收費服務也不會獲資助,明確說明在「免費」幼教政策下,部分開支並非「全免」。有學界人士直言,免費幼教從來不是「全包宴」,須顧及家長和政府兩方面的負擔,有關做法合理。
書簿雜費不包 全日託管待研
免費幼教委員會及轄下的5個工作小組成立至今,已舉行超過40次會議,繼早前推出多個短期措施後,一些大方向也初步訂定框架。繼早前有消息透露委員會將重點研究「免費」定義,及無意為租金「包底」後,昨文件首次列明,免費幼教的基本資助應涵蓋與教學活動、營辦幼稚園和提供幼稚園教育服務直接有關的開支,但不包括其他項目、收費服務和高於標準服務而向家長收取的雜費。而就有包括託管部分的全日制幼稚園,委員會認同需因家庭入息和社會需要等,研究提供額外資助。
至於校舍租金資助方面,當局表示,由於幼稚園間租金差異甚大,故所獲發的資助額應設有上限,而資格準則和上限金額,則有待進一步商議研究,長遠亦會探討幼稚園與小學共用校舍的可能性。此外,為做好幼稚園及小學間的銜接,當局亦希望大專院校可考慮檢討其職前師資訓練課程,例如安排幼稚園教師暫駐小學實習,及讓小學教師暫駐幼稚園實習。對上述方向,免費幼教資助模式工作小組成員、津貼小學議會顧問張勇邦認為合理,「免費幼教從來不是『全包宴』,主要是指學費,像中小學一樣,其他雜費如校服、書簿、校車、膳食等都不包括在內,這些範疇應透過不同渠道去解決,例如用學資處書簿津貼等」。他亦指設租金資助上限理性可行,不能一味要納稅人承擔,「部分學校或要收一些費用,亦在所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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