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昨第三十八天聆訊,前西九文化區督導委員會秘書作供時首次透露,當年西九建議書評審委員會審核3個入圍財團所遞交的發展建議書後,給予痚罊X下的「香港薈萃」最高分,排第二是新地與長實的聯營公司「活力星」。控方盤問時又披露許仕仁2005年8月向時任特首曾蔭權發出的密件,指單一發展模式會予人官商勾結的觀感,政府要從政治角度方面嚴謹處理。
控方昨傳召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劉錦泉作供,他當年兼任西九文化區督導委員會秘書。他指西九是較為龐大及複雜的政府項目,督導委員會的工作亦屬機密及敏感性,如果成員有利益衝突要向主席報告,而2005年6月30日許仕仁出任政務司司長後,亦自動成為督導委員會主席,並於7月12日主持了一次非正式會議,討論西九日後路向。
另一方面,劉指政府於2004年5月成立了建議書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財團所遞交的發展建議書,評審委員會主席是當時的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劉吳惠蘭。劉同意2004年11月政府公布3個財團的建議書獲得入圍資格,包括痚罊X下的「香港薈萃」、新地與長實聯營的「活力星國際」,以及信和、九倉及華置合組的「藝林國際」,同年12月則展開公眾諮詢。
僅主要官員可取走評審報告
劉表示評審入圍建議書是政府內部以機密形式進行,部分資料在評審階段屬於敏感資料,不可向外透露,例如財務資料及評分,否則會影響政府日後與財團之間的磋商空間,故評審委員會的草擬評審報告,除了督導委員會主席許仕仁及成員之一的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之外,所有成員皆不得將草擬報告書帶離灣仔政府大樓辦公室。
至於正式評審報告書,劉表示只有律政司及主要官員可帶出辦公室之外,其他成員則需獲評審委員會主席批准才可取走。
新地活力星評審第二 公眾諮詢勝出
劉同意控方所指,評審委員會最終給予「香港薈萃」最高分,排第二是「活力星」,第三是「藝林國際」,但公眾諮詢的結果則由「活力星」勝出、第二名是「香港薈萃」,第三名是「藝林國際」。
控方又在庭上讀出許仕仁於2005年8月4日給予時任特首曾蔭權的密件,許表示綜合公眾諮詢、物業巿場反應及立法會的意見後,認為單一發展商發展西九的模式是不可行,否則勝出的財團會獲得最大利潤,予人官商勾結觀感,故政府應從政治角度嚴謹處理,許認為應該引入更多發展商去參與西九項目,競投由商住用地所劃出的地皮,已中標的財團則不可再投標。
控方並透露2005年10月的行會會議中,特首曾蔭權指令要回應公眾所關注的單一發展模式,而且現階段不應在入圍者中作最後挑選。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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