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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醉酒而跌子彈的警長朱仲明。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駐守深水鶧洐垣袉晡瘧答齱A去年11月偕同僚飲酒消遣後,乘的士返回秀茂坪警察宿舍,疑醉酒後在宿舍大堂舞弄手槍,最後醉臥在屋苑花槽旁,驚動保安員報警,警方事後更於的士內尋回警長遺下的一顆子彈。警長早前否認醉酒時管有實彈火器及彈藥和罔顧後果使用火器兩罪,案件昨開審,經審訊後昨裁定表證成立。警長解釋當時欲吞槍自盡。
服務警隊近26年的被告朱仲明,43歲,被控於去年11月29日凌晨,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樓下的公眾地方,醉酒管有及罔顧他人安全的情況下,處理一支已上膛的手槍及子彈,昨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8月18日續審,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夜間保安員鍾女士昨供稱,當晚見被告在花槽旁自言自語,然後倒臥花槽旁,遂與同事兩度趨前查看,發現被告身上傳出酒氣並睡荂A而腰間則露出疑似手槍手柄部分,徵詢上司意見後決定報警。但在警員到場前被告睡醒,蹣跚地走向管理處。裁判官立即要求證人示範被告當日走路的方式。
處理謀殺案致精神崩潰
惟被告自辯時供稱,當日中午剛處理了一宗謀殺案,其後腦海不斷出現死者及已故母親的影像,加上多年來與妻子的關係並不融洽,導致他案發時接近崩潰,精神不佳,在大堂內欲吞槍自殺,但卻想起兩名子女,心情矛盾,並解釋把已上膛的槍放在腰間,是因為可以快點拔槍自殺。
被告又供稱可能在的士拉上褲子的時候,不慎觸碰到腰間的手槍彈匣制而導致彈匣滑落,結果丟失子彈。被告在控方示意下,把空彈匣裝上手槍,又把彈匣退下。裁判官見狀也立即試用真槍以更了解案情,並在毫無訓練下即場成功把彈匣從手槍中弄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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