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上月27日第七度審議新界東北前期工程撥款,財委會主席吳亮星被指在反對派議員離座時強行表決通過撥款申請。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財委會當日議決,及指控吳無權停止他提出的動議。吳亮星昨回應指尊重各議員的行為,而自己則是根據議事規程做事,任何立法會議案他都會配合。
黃毓民就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提交申請書,答辯人為吳亮星及財務委員會,黃在申請書上要求法院宣告,財委會主席無權自行決定停止處理根據《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第三十七A段向主席提交的擬議議案,並要求推翻財委會於當日的會議通過的新界東北前期工程撥款批准。
立法會財委會主席吳亮星於上月27日,被指強行通過新界東北的3.4億前期工程撥款,當日共有29票贊成,只有2票反對。而黃毓民當時提出超過1.4萬多項動議,以拉布方式延遲表決通過,惟動議被吳大幅修減,黃最後決定撤回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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