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文端 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昨天,行政長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關於啟動政改的報告及特區政府公布政改諮詢報告,是香港邁向普選的一件大事,香港政改「五步曲」由此邁出第一步。諮詢報告表達了依法如期普選特首、特首人選須愛國愛港的主流民意,為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落實普選打下了穩固的民意基礎。諮詢報告涵蓋了被認為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之類的建議,顯示了持平包容的特點,顯示諮詢報告充分反映了香港社會的各種不同意見。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毋須作出大的改變既顯示了諮詢所得到的民意,也符合香港的現實。必須指出的是,儘管特首向中央如實反映了「公民提名」的意見,但香港普選必須依法辦事,即使有些人認同「公民提名」,但無論有多少人支持,都不能將違法的「公民提名」變成合法。只有符合基本法和人大決定,普選才可以落實,這是不可逾越的普選底線。
諮詢報告表達了主流民意
在五個月的諮詢期內,專責小組共出席了226 場諮詢及地區活動,收到約124,700份來自不同團體和人士的書面意見。應該說,香港社會關於普選的意見得到了充分的表達。從諮詢報告的總結歸納來看,香港社會有四方面的主流意見:一是社會普遍殷切期望於2017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二是社會大眾普遍認同在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的基礎上,理性務實討論,凝聚共識,落實普選行政長官;三是社會大眾普遍認同於2017年成功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對香港未來施政、經濟和社會民生,以至保持香港的發展及長期繁榮穩定,有正面作用;四是社會大眾普遍認同行政長官人選須愛國愛港。
諮詢報告列舉的主流意見表達了社會的主流民意。這種主流民意不僅體現在諮詢期間所收集的意見之中,而且幾乎所有的民調都反映了同樣的民意取向。由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李華明、中原地產創辦人施永青及前新聞統籌專員何安達等新成立的「香港政改民意關注組」,最近公布的民意調查顯示,過半數受訪者認為即使不滿意提名程序, 2017年都應該先實行特首普選。尤其值得留意的是,有56%反對派的支持者對此表示認同。這個有代表性的民調,不僅顯示市民普遍支持如期落實普選,而且表明市民即使有不同的看法,也願意尊重基本法關於提名程序的規定。這顯然與諮詢報告的結論是一致的。
諮詢報告還列舉了兩項關於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的主流意見:一是認同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已明確規定提名權只授予提名委員會,其提名權不可被直接或間接地削弱或繞過;二是較多意見認同提名委員會應參照目前的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方式,即由四大界別同比例組成,以達到廣泛代表性的要求。這兩點主流意見中,第一點講的是基本法的規定,第二點則講的是人大決定的規定。這兩點意見反映了市民希望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落實普選的看法。這與前面的主流意見是完全一致的。
諮詢報告體現了持平包容
諮詢報告涵蓋了被認為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之類的建議,顯示了持平包容的特點。諮詢報告不僅談到有關在提名委員會之外引入「公民提名」、「政黨提名」等建議,而且特別提到有不少香港市民在諮詢期結束後,透過參與民間組織舉行的投票活動和「七一遊行」,表達他們要求普選行政長官的提名程序應該包括「公民提名」這元素在內。報告亦講到,有團體提出「真普選、無篩選」的立場宣示。
必須指出的是,「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行政長官普選時的候選人「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並無其他選項。香港的兩個法律專業團體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都肯定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權力僅屬於提名委員會,明確指出「公民提名」有違基本法。儘管大律師公會近日突然發表聲明指,政府不應以違反基本法為由排拒獲普遍支持的「公民提名」方案,但該會並沒有改變「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的看法。
諮詢報告並無排斥明顯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建議,顯示諮詢報告充分反映了香港社會的各種不同意見。
2016立法會產生辦法毋須大改
諮詢報告談到,社會大眾普遍認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毋須對基本法附件二作修改。特首向人大提交的報告表達了這一意見。這個意見既顯示了諮詢所得到的民意,也符合香港的現實。
一方面,2012年立法會產生辦法2010年剛進行過較大修改,現在沒有迫切需要再次作出修改。在2010年通過的政改方案中,立法會新增的5個功能組別議席,由民選區議員提名,然後由當時在功能組別中沒有投票權的320萬登記選民,一人一票選出。這個「一人兩票」的安排,不僅每位選民既在地區直選中有一票,又在功能組別選舉中有一票,而且極大地增加了新增功能組別的民主成分,是一個重大改變,香港社會需要時間去適應。
另一方面,此次政改諮詢的核心問題是落實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問題。鑒於香港社會對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存在較大分歧,如果全面展開討論改變現行選舉方法,必然引發激烈爭議,令社會無法集中精力處理行政長官普選問題。這不利於落實特首普選,有損社會的整體利益。如果社會能夠形成共識,可考慮在本地立法層面就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以及地區直選的選區劃分作出一些技術性調整。
政改討論須依法理性務實
必須指出的是,儘管特首向中央如實反映了「公民提名」的意見,但香港普選必須依法辦事,即使有些人認同「公民提名」,但無論有多少人支持,都不能將違法的「公民提名」變成合法。只有符合基本法和人大決定,普選才可以落實,這是不可逾越的普選底線。
普選確實爭議極大,社會各界都應以最大的誠意,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基礎上討論普選,理性務實尋求共識,向前跨出歷史性的一大步,達致普選目標。正如行政長官梁振英所說,「務求兩年後的行政長官選舉是全港500萬合資格選民可以參加投票的普選,而不是1,200名選舉委員的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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