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問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到立法會內會交代政改諮詢報告,「人民力量」和社民連的議員不斷用暴力語言攻擊諮詢報告,激進反對派鬧事的理由是:諮詢報告並沒有肯定「公民提名」,沒有提及要取消功能組別,所以是「鳥籠選舉」云云。這種說法完全沒有道理。
政改報告反映民意具權威性
政改諮詢報告所反映的意見包括4個來源:立法會、多場政改諮詢會、10多萬份政改意見書及相關民意調查。這個表述方法,有理有據。大家都知道,立法會是通過合法的選舉產生的,代表了七百萬港人的意見,立法會議員收集到的民意,能夠反映選民的心聲;另一個渠道,就是政府直接向民間蒐集意見,落到各個區議會、向各個階層、專業團體聽取意見,政府是行政機關,完全有憲制資格收集民意,民意主流是非常明確的,就是按照基本法辦事,早日實現普選行政長官;香港市民也積極踴躍地向政府提交政改的意見書,這也是民意的重要渠道;民意調查要講究科學性,要有多樣化平衡的選擇,要實行隨機抽樣調查的基本科學原則,根據眾多的隨機抽樣民意調查,大多數香港市民都認為按照提名委員會的制度,排除對抗中央的人擔任行政長官候選人,是值得支持的。所以,政府的諮詢報告,既有憲制性機構的權威,也有通過科學調查的學術性權威。世界各國各地方的政改或者作出重大決定收集民意,都是採取這種方式。
反對派認為,報告沒有強調有78萬人支持的「公提」,只說是「一些人」,於是說按照基本法落實的一人一票選舉行政長官是「鳥籠選舉」,完全沒有法理依據。
「公民提名」是「鳥籠選舉」的產物
眾所周知,所謂「佔中公投」,初選方案完全排除了其他的方案,更加排除了符合憲制的政改方案,經過篩選之後,才提出3個「公民提名」的方案。如果說反對篩選,這才是最離譜的篩選;如果說反對「鳥籠選舉」,這才是最典型的「鳥籠選舉」。
在炮製「鳥籠選舉」的時候,反對派初時說只有參加過「磋商日」的2000人,才有資格投票;後來卻作弊,讓沒有參加過「磋商日」的500人投票,可以「灌水」,讓最激進的方案勝出。到「電子公投」的時候,完全沒有不同政治取向的選擇,又在有政治傾向的人群中收集意見,作為民意調查也不合格,完全沒有科學性。這樣一種「公投」完全是一場鬧劇,既無憲制授權,更沒有科學性。
「公民提名」並非國際標準
反對派說「不符合國際標準」的選舉,沒有「公民提名」就是「鳥籠選舉」,這也是自相矛盾,自打嘴巴的。反對派最崇拜的美國和英國,200多年來,從來沒有經過所謂「公民提名」產生政府首腦。英國的首相,是執政黨內部選舉產生的,馬卓安等人發動「宮廷政變」,推倒戴卓爾夫人,自己友登上首相寶座,根本不需要選民選舉,更不需要什麼「公民提名」。美國的總統,已經選到第44任,從來沒有一個總統由「公民提名」產生,44次大選,其中有4任總統,在一人一票的制度下得票少過對手,照樣擔任美國總統,2000年大選的時候,小布什和戈爾對陣,小布什輸了50萬張選票,依然可以當上總統,因為美國實行選舉人票制度,也就是間接選舉,在大部分的州實行了「勝者全要」的選舉人票制度,即一方得票超過51%,就可以把對手49%的選票據為己有,取得全部選舉人票,反對派從來沒有說美國的選舉人票票值不公平,更沒有人說這是「鳥籠選舉」。反對派強調什麼「符合國際標準」的政改方案,這是天大的笑話。因為按照大多數國家選舉行政首長的制度,國際標準是沒有「公民提名」的制度。
反對派在立法會的表現活像小丑,語無倫次,他們手提鳥籠,其實是最好的自我嘲諷。市民不禁聯想:反對派不過是外國勢力所豢養的學舌八哥,美國人要搞「顏色革命」,他們就唱「佔領中環」的歌;美國人要顛覆中國,他們就扯腔叫「結束一黨專政」。他們搞政治的經費,就來自美國人簽署的支票,沒有外國的餵養就沒有氣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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