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葉佩妍)《香港配方奶及相關產品和嬰幼兒食品的銷售及品質守則》(下稱香港守則)於2012年10月26日至去年2月28進行公眾諮詢,並於昨日在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上公布結果。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陳肇始表示,是次諮詢共收到158份意見書,當中87份整體上支持該守則,而63份則整體上不支持。
衛生署於2010年6月成立專責小組,負責制訂及頒布香港守則,旨在維護母乳餵哺及為嬰幼兒提出安全及足夠的營養。香港守則提供自願性的指引給指定產品的製造商及分銷商,包括供36個月或以下嬰幼兒使用的配方奶及相關產品。
反對意見多來自業界
就香港守則進行的公眾諮詢結果,陳肇始指所有意見書均因應守則中不同的內容提出意見,所以未能達到共識。她續指,87份意見書整體上支持守則的草擬本內容,認為在推廣及維護母乳餵哺上邁出重要一步。而在63份整體上不支持守則的意見書中,主要是來自業界,他們認為守則除了會為他們帶來經濟負擔外,還會侵犯消費者獲取資訊的權利、業界自由表達的權利及自由貿易的原則。
監管營養標籤獲認同
另外,陳肇始又稱,有團體認同應就產品的營養標籤及營養成分進行監管,以確保產品的質素及安全,及更有效地保障36個月以下的嬰幼兒的健康。
然而,當局已於今年6月18日,向立會提交2014年食品及藥物成份組合標籤修訂第二號的規例,強制規定嬰兒配方產品的成分組合及嬰兒配方產品、較大嬰兒及幼兒配方產品及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預先包裝食品,必須加上營養標籤。因此上述的法例修訂,香港守則草擬本都需作出修訂,刪除有關營養標籤及營養成分組合條文,以免與修訂規例有重疊。
會議上,工聯會議員麥美娟質疑守則會否真的影響資訊流通,陳肇始回應指,根據一本地調查顯示,有超過60%至70%受訪者贊成規管廣告,受訪者亦希望得到不偏頗及沒有商業成分的資訊。
方剛:推廣母乳缺條件
另外,自由黨立法會議員方剛表示,雖然他代表業界,但亦贊成母乳,惟現今很多母親都要工作,大環境及設施上還未準備好推行母乳餵哺,他認為需要先有硬件才可以正式推行母乳餵哺。他又建議,有關的奶粉廣告可否像電影業一樣,先給局方過目才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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