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在接受黎智英「政治獻金」的5名立法會議員中,只有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及社民連主席梁國雄承認曾經「收過錢」,但就辯稱只是「代收」。不過,身為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議員湯家驊昨日指出,無論最終款項如何處理,收到捐款的立法會議員都應該申報,「代收」也不應豁免。
梁國雄昨日辯稱,捐款是代社民連收取,又稱一直認同立法會秘書處按規則辦事,歡迎立會調查。被問到是否擔心被罷免,他「死死地氣」稱:「罷免我都唔係第一次......如果根據相關條例,要罷免一啲議員,我覺得係可以的。」
梁家傑則堅稱,他以個人名義收取肥佬黎的款項,是因「真普聯」成立初期未有銀行戶口,才與鄭宇碩一同代收的,自己無實質利益,故未有申報。
不過,早前在「雙辣招」審議中申報利益後避席的湯家驊,昨晨在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出,對有議員包括黨友梁家傑以個人名義收款感到奇怪:「為何會有個別的議員以個人的名義收款?」
針對梁家傑的解釋,他認為要由公眾判斷,但立法會的《議事規則》有清晰要求,若個人收到捐款,無論是什麼模式,都需要申報,而非「代收」就不用申報。「就算這筆是只是再轉交到另一人,其實你也要交代。」
立會可譴責
有政治後果
他強調,申報對公眾而言十分重要,因為可判斷究竟議員的言論是否有其他的原因影響其立場,「特別是有傳媒捐款給你,而你可能在辯論之間提及到或關乎到傳媒業的情況是如何,或甚至是其個別(傳媒機構)的立場。」
被問及有否收過黎智英的捐款,他表示沒有,而今屆立法會選舉的籌款亦已如實申報。
湯家驊又坦言,目前《議事規則》並不能處罰違規議員,最多只是開委員會調查,極其量只是譴責、批評等,沒有實質後果,只有政治後果。雖然現實如此,但他認為調查至少可以令公眾得到一個更實質的判斷,在下次選舉時作出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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