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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文鈴)香港旅遊業僱員總會及香港外遊領隊協會昨日召開記者會,批評現行《旅行社規管條例》有兩大漏洞,損害領隊權益,包括沒有規管每個外遊團都必須指派領隊隨團,令部分旅行社不派領隊帶團節省開支;以及對俗稱「小費」的旅行團服務費僅屬建議性質,令愈來愈多團友不願付小費。兩會要求將小費納為團費一部分,並規定所有外遊團必須有持證領隊隨團。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希望旅客能給予前線工作人員服務費,不過消費者亦可有自己的選擇。
梁芳遠:團友拒付費 領隊「硬食」
旅遊業僱員總會理事長梁芳遠表示,根據現時旅議會指引,俗稱小費的旅遊團服務費只屬建議性質,令部分團友動輒不付小費,甚至有旅行社要求領隊出發前預付旅行社分賬所得,如團友不付小費,領隊則要「硬食」,最終收入隨時低於最低工資。
她又指,總會曾多次向勞工署、旅議會及資方反映,但三方均採「拖」字訣,尤其消委會早前提醒消費者服務費非硬性收費,令愈來愈多團友借故不付小費,令情況更加雪上加霜。她指,該會於今年5月至今收到23宗領隊未能收取服務費的求助,比以往大幅增加,形容目前是「黑暗時代」,領隊已陷水深火熱。
總會指出,由於現時服務費只是建議支付,而《旅行社規管條例》並無要求每個外遊團都必須指派領隊隨團,令領隊收入沒有基本保障,出現「有團出、無工開,有工開、無糧出」的情況。兩會促旅議會立即修例,�蟡h條例中旅行團服務費的「建議」字眼,並規定所有外遊團必須有持證領隊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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