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一國兩制」白皮書將法官列為治港者,表明法官也須符合愛國愛港的要求,引起部分法律界中人的熱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昨日強調,世界上任何地方的法官,沒有人敢聲稱自己不愛國,也沒有人認為法官可以不愛國,更沒有人把愛國與「司法獨立」對立起來。
張榮順昨日在接受新華社訪問時指出,白皮書發表後,香港社會有人批評白皮書中將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與其他司法人員稱為治港者的說法,認為香港是「司法獨立」,法官不應屬於治港者範疇,「這個觀點是錯誤的。」
他解釋,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規定,香港各級法院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構的組成部分,而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是高度自治權的組成部分,作為政權機構中的司法機構成員,特別行政區法院的法官毫無疑問是行使特別行政區治理權力的治港者。白皮書中把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稱為治港者,是肯定他們的政治和法律地位,與「司法獨立」完全沒有矛盾。
世界各地法官 無人敢聲稱不愛國
香港社會對白皮書中法官愛國問題也炒得比較熱,認為法官只應向法律負責,不應當有愛國愛港的標準。張榮順說:「世界上任何地方的法官,沒有人敢聲稱自己不愛國,也沒有人認為法官可以不愛國,更沒有人把愛國與『司法獨立』對立起來。」
他指出,白皮書實際上已經照顧到有一些外籍人士在香港擔任法官的情況,無論是基本法還是白皮書,都沒有講這些外籍法官要「愛國」,而是規定他們必須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香港基本法,「這與『司法獨立』也完全沒有任何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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