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視(HKTV)去年不獲政府發出免費電視牌照,年初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戰行會拒絕發牌的決定,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港視代表大律師指出於前特首曾蔭權任內,申請免費電視牌照的數目一直不設上限,政府亦贊成3間申請公司應全獲發牌;惟直至去年5月政府說法開始有變,發牌政策改為「循序漸進」,而當時的特首已轉為梁振英。庭上又首度披露屬「高度機密」的行政會議備忘錄,大爆特首梁振英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對發牌一事的意見。
由王維基投資20億創立的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港視 HKTV),去年申請免費電視牌照失敗。特首梁振英事後曾表示基於行會實行保密制不會公開發牌準則,只會向法庭交代原因。代表港視的外籍資深大律師高浩民昨於庭上首度披露屬「高度機密」的行政會議備忘錄,大爆梁振英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對發牌一事的意見。
梁振英:競爭或對消費者無益
高指去年3月,行會曾有人提出如發牌予太多免費電視台,擔心會引來「割喉式競爭」。當時局長蘇錦樑隨即反駁,免費電視台的「可持續性」無疑是其中一個發牌考慮,但「不應過分被看重」。會上另一人亦認同,認為香港現有6間收費電視台,均沒有出現「割喉式競爭」,稱不用過慮。蘇錦樑其後稱政府有嚴謹措施控制電視台質素。但在去年3月尾的另一次行會會議上,梁振英稱「競爭或對消費者無益處」。
去年5月的行會上,梁再就發牌一事發言,同意公眾利益最重要,但應注意市場會出現「割喉式競爭」,及電視節目質素下降。當時會上有部分人士對梁的言論有所保留。去年10月的兩次行會上,梁振英又稱「完全開放市場有害於最佳的市場競爭」,認為政府對發牌應持「循序漸進」態度,更明確表態「應規限發牌數目,平衡市場及可持續發展」。
節目製作策略能力 港視最低分
高浩民指出,梁振英於行會前已收到所有諮詢報告,於10月另一次行會上,梁稱按諮詢文件,申請免費電視牌照有4大考慮因素,如經濟能力、投資計劃等項目中,以「節目製作策略及能力」為最重要,但港視於此項目中最低分。梁振英更於去年的行會指出,不應發出3個牌照,認為現時只有兩個免費電視台,如發3個牌照,新增的免費電視台數目將多於現存的免費電視台數目。
行會有人指不應特別保護亞視
高又指,行會上曾有人表示不應特別保護亞洲電視(ATV),而廣播事務管理局亦曾表示,沒必要保護市場現有的兩間免費電視台,反而應想辦法增加節目數量及選擇,製作多些與本地連繫的節目,認為公眾亦對增加免費電視牌照表示支持,發牌應考慮公司的經濟能力、專才數目及是否承諾將向公眾製作高質素的節目等。
高浩民稱,現時免費電視台最大收入為廣告費,金額高達30億以上,而電視台營運金額遠低於此數目,即代表廣告費利益足以令5間免費電視台於市場上生存。 ■記者 杜法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