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八鄉弒父傷母案,辯方昨呈上被告霍立賢女同學供詞,指中三時看過霍女友「陳卓鴻」的照片,霍稱「真的很喜歡她」及「高攀不起她」,直至霍被捕後女同學才知道「陳卓鴻」只是虛構角色。辯方最後陳詞時指已承認謀殺的陳明天才是真正的殺人「刀手」,霍沒有謀殺父母的意圖,即使陪審團認為霍有意圖殺父,亦應接納霍犯案時受短暫性精神失常影響,判他誤殺而非謀殺父親。法官將於今日引導陪審團,並讓陪審團退庭商議。
精神有否問題 控辯激拗
控方則指雖然陳明天才是「刀手」,但二人共同策劃事件,霍更是主謀。案發時霍父身體被斬過百刀,霍母的傷勢亦足以致命,霍卻沒阻止陳,足見他有殺死父母的意圖。加上控方精神科醫生周潔雲於案發後與霍見面多達14次,是唯一長期接觸霍的醫生,陪審團應接納周指霍扮有精神問題、欲逃避刑責。辯方則反駁辯方精神科醫生余偉德較有經驗,意見較為可靠。
辯方大律師庭上又讀出霍中學同學譚慧茹(譯音)的口供,指兩人在中二時參加戲劇學會而熟絡,中三更同班。譚形容霍是樂於助人的好人,雖沉默寡言,但常與她傾談,她不覺得霍不正常。霍中三時稱有一名漂亮女友叫「陳卓鴻」,並向譚展視照片。中四某日,霍指女友在外國車禍中去世,之後又稱女友家人為拆散兩人而欺騙他。直至霍去年被捕,譚往小欖探望他,始獲霍告知「陳卓鴻」是他自己扮演的角色。
辯方:母奪刀證兒無意圖殺母
辯方陳詞指霍自中三起已發現自己「有唔妥」,辯方精神科醫生余偉德診斷霍於案發時短暫性精神失常,做出不符人格的事,認為陪審團應裁定霍只是誤殺父親,或同意被告沒有殺父意圖,裁定其罪名不成立。又指霍年輕力壯,有足夠力量殺死母親,但霍母竟成功從他手中把刀奪去,證明他沒意圖殺母,應判他企圖謀殺罪不成立。
被告霍立賢(20歲)涉於去年3月16日,謀殺父霍禮池及企圖謀殺母Fok Irene G。同案友人陳明天(20歲)早前已承認謀殺罪。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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