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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指,近五分一人工作曾遇歧視,當中年齡歧視佔64%,多發生在中小企。 郭兆東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工作間歧視不時可見,年齡歧視尤其嚴重。平機會昨日公布研究結果,指有逾2,000名受訪者中近五分一曾遇歧視,當中年齡歧視佔64%,多數發生在欠人力資源政策的中小企。平機會昨日指出,有94%人不會採取任何行動,相信與怕失飯碗及認為於事無補的職場文化有關。平機會稱已展開將年齡歧視納入規管範圍的研究,以保障機會平等。
18%人中招 年齡歧視最常見
平機會昨日公布《香港工作間的歧視之研究》結果,以評估工作間不同形式歧視情況。平機會今年1月至4月間期間,訪問2,008名市民,發現整體有18%受訪者表示,曾在求職或在職時受歧視或騷擾,即接近每5人中就有1人。當中最常見的是年齡歧視(64%),分別有49%及22%發生在求職及工作時,受訪者年齡中位數介乎40歲至49歲。其他顯著歧視包括性別(21%)、性騷擾(17%)、家庭崗位(14%)、懷孕(10%)、婚姻狀況(9%)及新移民身份 (11%)。
平機會政策及研究專責小組召集人謝永齡昨指,大多數歧視發生在10人至40人規模的中小企,估計與欠缺人力資源人手監管,及沒有反歧視政策有關。他又稱,研究又要求受訪者為工作間的歧視情況嚴重性評分,若以10分滿分計算,平均分有4分,反映歧視存在,但不嚴重。
57%工作間歧視中小企出現
研究亦顯示,57%工作間歧視發生在中小企,有19%的批發業和進出口貿易業的員工曾受歧視,零售業、金融保險地產及社區社會個人服務業,亦各有16%員工曾受歧視。
「整體逾半曾受歧視受訪者沒有向任何人透露情況,更有94%寧願啞忍。」謝永齡認為,因75%歧視來自上司,亦有70%來自經理及行政人員,故受歧視者認為投訴於事無補,以免飯碗不保。
謝表示,目前年齡歧視不包括在4條反歧視條例之內,即使有個案向平機會投訴,亦只能轉介予政府及勞工處跟進。但平機會政策及研究主管朱崇文強調,有關年齡歧視的探索性研究已於今年6月開始,期望明年6月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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