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樹根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早前提及本港特首普選與國家安全的關係密切,而人大常委會於8月31日就香港行政長官普選問題作出的決定,充分體現了推進本港普選進程之餘,更顧及維護國家安全的思維。筆者認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為本港持續了十多年的普選模式爭拗畫上句號,有利於香港長遠發展,反對派理應把握寶貴機會,通過有關方案,莫再蹉跎香港政制發展的歲月。
反對派莫再蹉跎歲月
人大常委會今次作出的決定共有三項重點,包括︰(1)提名委員會人數維持在1,200人,其構成及委員產生辦法按照選舉委員會規定而進行;(2)行政長官候選人人數上限為2至3名;(3)每名參選人需獲得提委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支持才能正式出閘成為候選人,再交由全港合資格選民以一人一票選出。
反對派批評上述框架是中央對港普選「落閘」,大家已沒有商量餘地;但筆者認為事實並非如此。縱觀人大決定,只為特首普選框架定下大原則,當中仍有細節地方可供本地立法時討論,例如如何擴大選民基礎、民主成分等等,因此反對派不應太快否定方案,否則對普選「落閘」的不是中央,而是反對派自己。
就特首普選而言,現時我們在五步曲中已經完成了第二步曲。在人大就方案定下必要框架後,事實上仍有修改空間可供港人「有商有量」。首先,就「入閘」參選的門檻而言,現時規定最少要取得八分之一的選委會委員提名;但到了普選後,由於要求有過半數提委會委員提名才可「出閘」,因此推薦「入閘」的提委人數不妨可以研究減少,令更多有志參選的人士有機會參與。
其次,人大決定只要求提委會按照現時選委會的四大界別而組成,但對於四大界別中的功能組別數目、各組別選出的委員數目和選民基礎等都未有定案,港人可以進行討論,例如是否增加一些呼聲較高的功能界別如婦女界、青年界、地產代理界等。而各組別的選民基礎是否可以放寬,以吸納更多市民在其所屬界別中有權投票等,都是可供大家集思廣益的研究空間。
在參選人數多寡的問題上,亦可能出現不同情況,需要經由本地立法去確認如何處理。例如若有多於3名參選人獲得過半數提委支持的話,是否需要舉行次輪投票,還是由前三位得票最高者勝出?此外,在只有一名參選人「入閘」的情況下,提委會應該如何處理,是否需要再進行推薦程序,直至有其他競爭者出現?
「有票,梗係要!」
而在合資格選民以一人一票選出特首的環節上,若有三名候選人競逐特首寶座,那麼當選者需要取得過半數選票支持才能當選,還是採用得票簡單多數便成?如果需要取得過半數選票才算有效當選,那麼應該採用何種投票形式︰是剔走得票最少的第三位候選人,再舉行第二輪投票以分勝負?還是採用「排序複選制」,在投票時要求選民按個人喜愛對各候選人排次序,若沒有候選人在首輪點票中取得過半數,得票最少的候選人被淘汰,其得票將按第二選擇重新分配給其他候選人,再舉行另一輪點票,直至有人得票過半為止。還有,白票、廢票又該如何處理呢……凡此種種,都留有大量的討論空間,可供立法會內各黨派、各界團體和港人繼續表達意見。因此,反對派實不宜過早妄下定論,以為人大作了決定,普選就「無得變」。
「有票,梗係要!」期望反對派不要辜負港人等了幾十年才有的普選期望,繼續踴躍參加政改第二階段的諮詢工作,為落實普選的細節建言獻策,在擁護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框架基礎上,一同為香港譜出普選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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