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潔華
朋友尋人。事緣許久未聚的老友們相約晚飯,十個人就只欠其中一個未見回覆。她沒耐性等了,於是翻箱底找出這個人青年時代的照片,放到網上說:「此人從不覆電郵,大家知道他的下落嗎?」此舉果然有效,失蹤者急急自首,說「我在這裡,我可以晚飯!」
字裡行間感覺到一陣恐慌,這是絕對可以明白的。他現在不過六十,但已老掉大牙,頭上沒有半絲毛髮,且走路像個駝子,似乎已為自己的人生付上不少代價。上載到網上的照片,見一個頭髮濃黑有密麻鬍子的硬漢,帶着大學同學上山紮營,並手抱結他在唱營火。他眼望遠方,一副遠大志氣的神情;圖片提醒了所有認識他的友人,他是如何雄心壯志;大家又曾如何對他寄予厚望。
難怪他投降了,看見自己廿多歲的照片便雙腳發麻,快快報上名來,可恨是不能刪掉圖片,更不能告別老友(他們是他最珍貴的財富與生命資源)。他未幾收到了所有人的回應:「天,我幾乎忘了他的模樣!」;「噢,我很想念那時的您,還有那些好日子!」;「生命發生甚麼事了」;「哭笑不得......。」他也幽幽地寫上:「我也很懷念我自己......。」
時間是個有小學和大學同學的殺手,且殺人不見血。我們無論變得更好或更壞,生活的志氣也要堅定不移。這個備受嘲弄的男人其實心裡暢快,因為還有人有他的照片,還有那麼多人愛護他,要他佔友誼的一席。他的價值被承認,且跟他人的生命結成了堅固的環。聽那些尖叫聲和歡呼聲,甚至謔笑,都是興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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