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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構調查發現,只有少於20%受訪者願意披露網站瀏覽資料及所在位置。 香港文匯報記者郭兆東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市民上網隨時不知不覺被收集個人資料,即使機構藉此分析用戶喜好並提供「更貼心」服務建議,亦不見得能增加市民接受程度。有機構早前調查發現,34%受訪者不會因此更喜歡該品牌,25%受訪者認為沒有分別,網站瀏覽資料及所在位置更只有少於20%受訪者願意披露。有專家指,「大數據」應用在港只屬起步階段,當局應多作推廣,釋除市民對個人私隱的疑慮。
推斷市民喜好 網購廣泛應用
近年有機構流行把搜查所得個人數據整合為「大數據」,從而推斷市民一下步行動及個人喜好,在網購推介及分析消費模式中被廣泛應用。有數據供應機構於9月26日至10月7日,以問卷訪問1,998名18歲或以上市民,發現整體有67%受訪者得悉品牌公司會透過收集其行為數據分析喜好,從而提供「更貼心」的產品建議。但此舉不代表受訪者接受其資料被收集,因整體有34%受訪者不會因此更喜歡該品牌;25%受訪者認為沒有分別;表示「更喜歡」的則有41%。
調查又發現,雖然一般大眾接受性別、年齡、姓名等資料被收集,但收入、手提號碼及手機程式下載記錄,只有不足30%受訪者願意被收集,同時網頁瀏覽記錄、社交媒體評論、所在位置、閱讀過的短訊超連結、住宅地址及住宅號碼,更僅有少於20%受訪者願意披露。
「大數據」是否侵權有待討論
科技大學資訊、商業統計及營運學系講座教授譚嘉因表示,「大數據」應用在港只屬起步階段,與歐美在網購及選舉中廣泛應用不同。至於如何分辨必要及不必要的資料收集,他指機構其實毋須收集亦可辨識身份的個人資料,只需用戶的上網習慣、點擊次數甚至是瀏覽記錄,亦可推斷用戶喜好,從而展開針對性推廣。
譚嘉因指,雖然「大數據」在港未算普及,但可在不同領域中大展所長。他以外國為例,曾有保險公司接獲一宗撞車意外賠償申報,以前難以證明意外孰真孰假,但該保險公司在分析「大數據」中的facebook資料後,發現原來相撞的兩車車主早已相識,揭發所謂「意外」可能是詐騙,令公司調查進入新方向。然而,他承認有人會憂慮網上監察問題,故如何劃分侵權與否的界線,仍有待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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