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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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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戴耀廷自首騷只是徒勞 絕不能任其逍遙法外繼續荼毒學子


黎子珍

戴耀廷等「佔中三丑」據報將於下周前往警局自首,但不論戴耀廷自首與否,都不會減輕其所犯下的罪責。戴耀廷是整場非法「佔中」的策劃者、教唆者、組織者,今日香港的種種亂象惡果,戴耀廷是始作俑者。在整場「佔中」行動中,戴耀廷不但利用港大法律系副教授的身份荼毒學子,將違法種子植入青年學生腦中;更與外國勢力勾結,將大筆「佔中黑金」捐予港大,藉此將港大變成「佔中」後勤基地,並且操控「鍾氏民調」,製造出所謂80多萬的「佔中公投」結果。「佔中」爆發後,戴耀廷為避刑責又故意劃清界線,強調行動是民間自發,他們只是參與者云云,任由青年學生自毀一生前途。戴耀廷在「佔中」行動中干犯的多條罪行,包括組織非法集會、教唆犯法以至煽動暴亂等,罄竹難書,證據確鑿無從抵賴。不但港大應將其立即解僱,執法部門也要追究其所有罪責,絕不能讓其逍遙法外繼續荼毒學子。

據報「佔中三丑」將於下星期五前往自首,近日多個團體也相繼到警署以及港大抗議,要求徹查戴耀廷在「佔中」行動中所犯的種種罪行,促請港大解除戴的教席和一切職務,並要求警方早日將戴耀廷繩之於法。面對眾怒難犯,戴耀廷突然表示將於下周自首。然而,他卻非真心對所犯下的罪行懺悔,而是希望轉移視線,一方面他自首所承認的罪名只是參加非法集會,但眾所周知,戴耀廷不但參與非法集會,而且是組織、煽動非法集會者,罪加一等,說明他是心存僥倖,意圖擇其輕者自首以減輕刑責;另一方面他也是不安好心,揚言如果執法部門以重罰檢控,大批示威者將會追隨他自首癱瘓警局及法院云云,目的是要威脅執法部門不要對他控以重罪。

策動「佔中」 罪行罄竹難書

由此可見,戴耀廷根本對自身的所作所為沒有半點悔咎,反而在挖空心思減輕罪責,保住手上的副教授飯碗,所以才會有自首的鬧劇。然而,戴耀廷以為自首就可以減罪的如意算盤肯定打不響。雖然他在「佔中」爆發後不斷強調行動是自發,是「雨傘革命」不是「佔中」,但這種說法不過是自欺欺人。現時引起民怨沸騰的「佔領」行動,不論名稱如何,根源都是來自戴耀廷去年1月提出的「佔領中環」。及後他並以「佔中」發起人的身份籌辦整場大規模違法行動,四出到不同地區、不同學校宣傳「公民抗命」,並且組織「佔中」秘書處為行動作準備。正是由於他一年多來的「播毒」、「洗腦」,才令到不少入世未深的青年學生受其唆使,成為非法「佔中」的炮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戴耀廷煽動違法的言行見諸所有傳媒,還如何抵賴?難道自首就可既往不究?

戴耀廷說他只是參加非法集會,這是當市民都是傻瓜。他在今年5月發表的《「和平佔中」所犯何法?》一文中已經承認,「佔中」違反的法律至少包括:(1)阻斷道路違法(《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A條);(2)未經批准集結(《公安條例》第7條及17A(2)條);(3)非法集結罪(《公安條例》第18條)等。而他身為發起人、策劃者,不但觸犯了組織非法集會罪,更涉嫌串謀、煽動、教唆促致犯罪;刑事毀壞、意圖藉此危害或罔顧他人生命;威脅摧毀及損壞財產,甚至是最嚴重的煽動暴亂罪。多個「佔領」區爆發的暴力衝突,大批警員及示威者因此受傷,「佔中」對商舖造成的經濟損失。戴耀廷對此都要承擔責任。

更令外界憤怒的是,戴耀廷鼓吹的「佔中」,將「公民抗命」歪理四處傳播,不但將大批青年學生綁上違法戰車,更隨時毀了香港下一代。然而,戴耀廷以及一眾反對派頭頭如何俊仁、李卓人、余若薇之流,不惜將青年學生當作「佔中」的爛頭蟀,卻對自身的子女視如珍寶,絕對不容他們參與違法「佔中」,唯恐誤傷他們分毫,損害其錦繡前程。難怪近日戴耀廷的女兒發表文章大讚戴耀廷是好爸爸,但戴耀廷是否一個好教師、好公民以至好人呢?看他對香港造成的傷害就可以知道。

應將戴耀廷拘捕及革職

就是作為一名大學教職員,戴耀廷也是品行不端,操守有虧。早前密件揭發戴耀廷在今年上半年向香港大學提供145萬港元的指定用途「匿名」捐款,其中80萬元捐給鍾庭耀的港大民意研究計劃,作為「佔中公投」經費;35萬元捐給人文學院,用作聘請公民黨憲制及管治支部執委向梓騫協助「佔中公投」;而30萬元捐給法律學院,用作政改的研討會費用。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而戴耀廷至少在「黑金捐款」事件上犯下了三宗罪,包括:一、違反了大學的收受捐款規定,有賄賂及干預校政之嫌;二、「佔中」屬非法行動,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任何人「幫助」他人犯罪,同樣可入罪,意味幕後捐款人也要承擔刑責,而戴耀廷更是掩護犯罪,知法犯法;三、戴耀廷向港大民意研究計劃提供巨額捐款,最終卻出現了「佔中公投」嚴重報大數的情況,令人懷疑當中是否存在「黑金」操縱學術造假行為。「黑金捐款」事件不但攸關港大聲譽,更涉嫌違反廉署的反貪指引,但港大至今卻毫無跟進的行動,令人不解,也說明事件可能還有不少內情。

戴耀廷罪行罄竹難書,不論其是否自首都不能減輕罪責。香港是法治社會,絕對不容戴耀廷之流的違法分子繼續逍遙法外,並且在大學內荼毒學子。執法當局應適時將有關人等拘捕,港大為了自身校譽,也不應再包庇戴耀廷,應立即將他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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