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自明)「潮聯公共小巴公司」昨日在報章刊登高等法院頒布的臨時禁制令。禁制令指出,「佔領」者停止阻礙旺角亞皆老街西行一段道路,執達主任會採取合理步驟,協助原告人移走障礙物,並獲授權有需要時要求警方協助;如有人阻礙執行命令,警方有權將他拘捕。在場集會者揚言,若執達主任到場執法將會配合行動。
被告上訴無礙執法
代表「潮聯公共小巴公司」的律師行,昨日分別在兩份報章刊登高等法院頒發的禁制令,要求「佔領者」停止阻礙介乎旺角亞皆老街西行,由通菜街至砵蘭街的一段公共道路,而執達主任可以隨時到該路段執行禁制令,清除障礙物。
禁制令中明確指出,禁止「佔領者」妨礙獲原告人書面授權的代理人,拆卸或移除道路上的臨時構建物;若「佔領者」不服從命令,可被視作藐視法庭論 ,有可能被判監。
代表潮聯小巴的律師陳曼琪昨日向本報透露,繼第三被告提出上訴後,第二被告亦提出上訴,並於本周四上午10時開庭,但上訴不阻礙執行,而「潮聯公共小巴公司」今天將按原定計劃再在報章刊登禁制令。
物資站「整裝待撤」
面對執達主任執行禁制令在即,禁制令範圍內介乎彌敦道及砵蘭街的一段亞皆老街,昨日仍有10多個帳篷,而附近物資站「佔領者」向傳媒稱,現階段已經整理八成至九成物資,並逐步搬進貨倉,又聲稱屆時「佔領者」不會阻止執達主任行動。部分「佔領者」稱,他們同意配合清除障礙物,以「保留實力」準備另一波行動,聲稱因違反禁制令被捕是不值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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