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問
前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在電台公開指責,特首梁振英在施政報告點名批評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做法超越言論及學術自由界線,扼殺思維。陳文敏極力為《學苑》叫好,說明港大的管理層顛倒黑白,縱容學生散播「港獨」言論,而不是引導學生正確認識自己國家,增強身份認同。陳文敏更認為,「鼓吹港獨,經過正面和反面的立論和分析,就沒有問題」,「這是教育的基本理念」。原來港大的教育理念就是荼毒青少年。難道鼓吹殺人,只要引述正反的理由,最後得出殺人正當的結論,這也符合教育的理念嗎?陳文敏能夠肆無忌憚撐《學苑》,是因為背後還有港大這更大的保護傘。
基本法的序言,明確「一國兩制」的性質,基本法是授權法。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設立特別行政區,是為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同時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香港現行制度是全國人大制定的基本法所賦予的,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是中央對香港基本方針的具體實施。陳文敏曾經是港大法律學院的院長,沒有理由不知道基本法規定的「一國兩制」的性質,鼓吹「港獨」完全違反基本法,是分裂國家的行為,性質嚴重。法律學院這樣教導大學生,將會引起嚴重後果,直接對抗「一國兩制」,破壞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大學生亦會變成犯罪分子,成為外國勢力火中取栗的工具,自己則成為反中亂港的犧牲品。
引導《學苑》如何鼓吹「港獨」
陳文敏為鼓吹「港獨」的行徑編造諸多理由,猶如開班授課,引導《學苑》的編輯班子,如何更「技巧」地鼓吹「港獨」,就是多加一點掩護,進行多角度的宣傳,以「正面和反面的立論和分析」,就可以堂而皇之宣傳「港獨」。(《學苑》的文章並沒有反對「港獨」,也沒有這方面的論點,陳文敏是在提醒《學苑》的編輯班子在鼓吹「港獨」時,如何扮得學術、客觀、中立,滴水不漏,「符合教育理念」。)
在「佔中」動亂期間,港人看到戴耀廷在前台策動指揮,看到戴耀廷煽動示威脅衝擊警方,鼓勵學生不要理會法院的禁制令,鼓吹「犯法不等於犯罪」,「犯法也是在維護法治」,千方百計把學生引導走上犯罪的道路,成為外國勢力的政治炮灰。
縱容戴耀廷反中亂港逃避刑責
其實,戴耀廷的後台之一,就是曾作為港大法學院院長的陳文敏。陳文敏允許戴耀廷長期曠課,在街頭指揮暴力鬥爭,白領工資。到了戴耀廷被追究刑事責任,外面風聲很緊,陳文敏立即為他打起了「保護傘」,讓他放假「潛水」,繼續領取工資,逃避法律追究和社會質問。
戴耀廷的「犯法不等於犯罪」論,其實也出自陳文敏。陳文敏大力為「佔中」辯護,表態支持「佔中」等反中亂港行為,一方面竭力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說:「現在的法律已經無所不包,沒有必要立法」,另一方面說「政改其實是內部發展問題,有人將它提升到國家安全和西方陰謀層次,是杯弓蛇影」,「佔領運動不會影響市民對法制的看法和理解」,「 無證據顯示佔領運動對法治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害」。「佔中」期間法庭發出禁制令,「佔領」者不予理會,陳文敏還美化示威者藐視法庭命令的行為說,「佔領」者的做法沒有影響法治,宣稱:「遵守法律和法院的命令是有分別的,違法的事情每天都在發生,但不會有人認為在影響法治。」
戴耀廷去年7月份推出《佔領中環──和平抗爭心戰室》一書,收錄他撰寫過有關「佔中」的文章,企圖通過賣書為「佔中」籌募經費。陳文敏就為其撰序推介:「不少人對普選已絕望,不願相信政府,香港已變成無法管治之地、政府完全失去認受性,政治危機較經濟危機嚴重得多,只有實行普選才能避免這政治危機。」
去年9月學聯發起反對全國人大「8·31」決定的罷課時,陳文敏作為後盾,說:「這(指人大決定)對香港是一個很壞的決定」,「人大的決定令『泛民』除了否決方案,別無選擇」,「同學為爭取民主而罷課,這是絕對可以理解的。即使我們不完全同意他們的決定,但我會盡量支持他們。」至於戴耀廷涉嫌違反廉署指引,向港大提供145萬元的匿名捐款,實質是用於校內支持「佔中」活動,陳文敏擔任法律學院院長,不作監管,大開綠燈。
種種事實證明,陳文敏是「港獨」的保護傘,是「佔中」的幕後黑手。但是,陳文敏能夠肆無忌憚,是因為背後還有保護傘,就是香港大學的校務委員會,因為陳文敏鼓吹學生「佔中」,包庇「佔中」,包庇戴耀廷,所以,港大校務委員會準備提升陳文敏作為香港大學的副校長,作為論功行賞。結果遭到公眾的質疑,最終沒能得逞。香港大學是英國的影響「九七後不撤退」的標誌,是英國撤退後的忠實任務執行者,是「港獨」的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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