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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燕卿批評,房署及房協處理公屋雙重戶籍個案時過於寬鬆,將「包容」變「縱容」,浪費公共資源,對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不公平。梁祖彝 攝
申訴專員揭「包容」變「縱容」 批房署房協戭繹Q資源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敏婷)申訴專員公署揭發房屋署及房協處理公屋濫用戶不力!有住戶「一變三」成功申請三間公屋,擁有雙重戶籍長達8年,亦有私樓戶成功繼承父親戶籍做公屋戶主。申訴專員批評,房署及房協的審查機制形同虛設,將「包容」變「縱容」,無顧及其他市民迫切上樓的需要;又指房協無力及無權處理濫用戶。運輸及房屋局表示,會研究加強處理雙重戶籍的措施。房協回應,考慮日後於新建房屋加入新租約條款,研究處理富戶問題。
目前有逾26萬人於公屋輪候冊上排隊「上樓」,但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房署及房協審批公屋予現有住戶及其家庭成員的程序不審慎,發現問題個案時亦不積極處理,浪費珍貴的公共房屋資源。
過去半年,房署及房協正處理約50宗至60宗有關公屋住戶擁有雙重戶籍的個案,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在最新一份報告公布調查了9宗問題個案,其中一宗戶主更成功申請三間公屋,令人嘩然。
逾80歲戶主 持雙重戶籍8年
年逾80歲的戶主,原本與3名兒子居於房署公屋單位,2003年他與長子及孫兒透過「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獲配另一公屋,他其後拒絕遷入新單位及刪除舊戶籍,並要求繼續居於舊單位。長子於舊單位的戶籍亦在5年後才蝪ㄐC2011年,戶主再申請調遷往另一公屋(丙單位),並同意蝪ㄜ鴞陶璁鴗慁y,但透過「批出新租約」政策,將戶籍轉予另一名兒子。其間戶主持有雙重戶籍長達8年。
擁300萬私樓 繼承公屋交「平」租
另一宗個案,戶主一家五口居於房署公屋,後來與繼室獲配另一公屋,並擁雙重戶籍。一年半後,戶主將原有公屋戶籍給長子,但長子本身擁有價值300萬元的私人物業,雖超出資產上限,但房署按富戶政策,長子全家入息29,064元低於入息上限兩倍要求,結果不單獲批繼承做戶主,同時只需繳交正常租金。
房協亦有類似問題,女戶主原本與父親同住房協單位,2005年與丈夫獲配房署公屋,房協於9個月後發現,多次家訪勸喻女戶主取消戶籍,但不獲理會。2013年,女戶主向房協表示正與丈夫分居,父親亦早於2007年過身。直至去年女戶主交出離婚證明,拖足8年才刪除房署公屋戶籍,以保留房協單位。
劉燕卿斥世襲存不公
申訴專員劉燕卿批評,房署及房協處理雙重戶籍個案時過於寬鬆,將「包容」變「縱容」;「批出新租約」政策亦儼然世襲,違背不能「世代相傳」的原意,浪費公共資源,對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不公平。
公署建議,房署與房協應強化有關的互通及協調機制,同時訂下更清晰指引,加強員工培訓,讓員工摒棄過分包容的取態。公署又批評,房署「批出新租約」政策有欠清晰,應重新審視。
當局研加強審理雙重戶籍
運輸及房屋局回應表示,房署及房協在處理個案的權責方面一直有共識,當局會因應公署建議,研究能否加強處理雙重戶籍的行政措施。局方又表示,公署審查的個案都涉及複雜家庭背景,但同意個別案件的某些處理有改善空間。
房協發言人稱,與房屋署就雙重戶籍問題一直有互通機制,但由於有期限及酌情考慮,未必可即時處理。現時每月約處理數十宗雙重戶籍個案。
至於富戶政策,發言人表示,現時沒有相關房屋條例賦權房協調查住戶入息,主要靠住戶自行遷出單位,但日後會考慮在新建的房屋加入新租約條款,令房協可了解住戶的入息情況,但具體情況仍需研究。房協去年有百多戶富戶遷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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