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康民
有一項統計說,香港人一生要花三個月找尋失物。以一個人生平均活七十歲計算,三個月共九十一天,即二千一百八十四小時,即一年花三十一點二小時,也就是一天花五點一三分鐘,應該不算太多。
年紀愈大,當「失魂魚」的時間愈多。我自己便是這樣。老伴更糟,有點腦退化,經常忘記取回放證件、鈔票的小錢包。有一次在一家酒家與家人茶�躓伝N忘記拿回,又不知丟在哪裡,好在大女兒竟想到那家酒家去找,而酒家經理又是老實人,他說依稀認得我,但不知我的地址和電話,還是原封不動地留�荂A終於完璧歸趙。
我在離開家裡或辦公室的時候,最容易忘記帶上的,第一位是鎖匙包,第二位是手提電話,第三位是眼鏡。
鎖匙包有十支左右的鎖匙,包括門鎖、抽屜等等。一般坐上辦公桌,就會把它放在桌子上,或插在抽屜匙孔裡。有時匆匆出門,便忘了。手提電話,因為接聽之後放在桌上,也很容易忘記取回。至於眼鏡,因為坐在桌上寫東西或看文件,用的是老花眼鏡,出門戴的是另一副近視眼鏡,由於做過白內障手術,近視已減至一百度左右,不戴也可以勉強看得見前路,於是每每放下老花鏡,便忘記戴上近視鏡。
還有就是尋覓資料。我不善用電腦查閱資料,往往在報上看到一些可供參考的報道,便剪下來,或者在圖書館借用的書刊,也影印以便存查,但材料多了,記得曾經在某報某刊看過,卻遍找不到,剪出、複印的工夫便白費了。
我有兩次被扒手偷去名貴物品,印象深刻。第一次是早在上世紀四十年代,我剛出來工作的時候,一位老友贈送我一支名貴的14K金犀飛利金筆,當時價值逾百,今天可達數千,但就在乘搭巴士時被偷去。另一次去汕頭參加「同一首歌」晚會,人山人海,中場去廁所時,左右兩個褲袋袋�茠熒茯蛨魕M手機都被偷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