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康民
記得在上世紀四十年代後期,參加大學生反內戰反飢餓學生運動時,常常會唱起這樣的勵志歌曲:「跌倒算甚麼,我們骨頭硬......」好像是當年詩人馬凡陀的詩句。
我們要鬥爭,當然有跌倒的時候。青年人年富力強,的確跌倒算甚麼。
現在我已達風燭殘年,手腳不靈,關節酸痛,跌倒的確是「大件事」。
日前就有連續兩次跌倒的紀錄。
第一次,參加僑聯社團的十周年活動,要登上主席台就位,很糟糕,穿上一對幾年沒有穿過的皮鞋。皮鞋是好好的,軟皮光滑,因為要綁鞋帶,嫌麻煩,不大穿用。但見是個大場面,穿上一雙不是「懶佬鞋」,而是「紳士鞋」,也許是應有的禮節。
但是這對皮鞋原來「暗藏殺機」,底部居然會「甩底」,而且選在要登上主席台時來「出事」,皮鞋的底一「扭計」,整個人幾乎跌倒。
好在工作人員十分及時,把我扶住,才不至丟人現眼,算是逃過一劫。
不料另一次是周日,和家人去酒家午茶,只因要俯下去撿起一條頸巾,整個人居然跌個兩腳朝天。
好在地下有地毯,兩旁沒有硬物,不至碰傷,只是肌肉有點酸痛。
是應該要用拐杖的時候了。
我曾說過,月前在福建晉江旅遊時,買了一把紅木拐杖。其實家裡早有一把,只是我總不想用。害怕這個拐杖一上手,那就甩不掉,變成一個「三腳人」。外出時常要記住還有一件隨身之物,與公文包之類的東西齊在,增加外出攜帶的負擔。
其實不止親友勸說要用拐杖,醫生也勸說過。只是我執迷不悟,總不從善如流,因此才有這兩天的「劫數」。
看來,形勢比人還強。這個「拐杖」,不上身不行了。也許應該「擇吉」攜帶。我現在決定,今年春節以後,做個「三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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