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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盤問認無科學資格判斷化學物質含量安全線
霸王國際集團控告《壹週刊》誹謗,索償逾6.3億元案昨在高等法院續訊,撰寫有關報道的女記者昨承認涉案報道「依家睇返係唔公道」。霸王一方向女記者指出,霸王競爭對手O'Naomi曾在《蘋果日報》刊登廣告,其內容所顯示的化驗報告,與投訴人向記者出示的報告一模一樣,質疑《壹週刊》被利用。女記者在回應時承認,「依家睇返份報告同廣告內容,覺得係(被利用)。」女記者在盤問下又承認,自己並沒有科學資格去判斷消費品中化學物質含量的安全線。 ■記者 杜法祖
《壹週刊》前記者林瑜婷昨日在高等法院續接受原告霸王一方盤問,指有關霸王的報道是跟進投訴而撰寫的,她承認投訴人陳先生花費金錢將洗頭水送往化驗,此舉較罕見。
霸王一方其後指出,陳所化驗的霸王洗頭水,其「二噁烷」含量為百萬分之二十七,較《壹週刊》所化驗的百萬分之十為多,且報告細節描述也不符,質疑林為何沒有確認箇中原因。林承認「之前冇諗過」。
投訴人報道刊登後失去聯絡
林其後透露陳於報道刊登後失去聯絡。原告一方隨即指會否認為《壹週刊》被利用,林指「當時要搵到佢先可確認」,惟她表示昨閱畢相關廣告及報告後,「依家覺得係(被利用)」。
女記者否認故意忽略澳洲研究
霸王一方指出,林在撰寫涉案報道時,故意忽略澳洲國家工業化學品通報和評估署之研究,即指出洗頭水內「二噁烷」含量為百萬分之一百屬安全這說法,是為了攻擊霸王,及不想讀者認為霸王的「二噁烷」含量為百萬分之十或百萬分之二十七,是「超乎理想」,即高於安全標準。林否認稱「從來冇諗過要攻擊任何人」,又解釋稱「我只是在有限字數內選擇更重要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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