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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香港基本法頒布25周年座談會昨日在京舉行。 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沖、馬靜,實習記者 任芳頡、許一傑 北京報道)在被問及香港政改相關問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昨日表示,香港基本法已規定普選日後可再修改,不存在需要中央再作出承諾的問題。
在紀念香港基本法頒布25周年座談會後,張榮順被媒體追問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選舉辦法是否可以修改,中央對此是否可以做出承諾等問題。他表示,任何法律原則上都是可以修改的,而基本法亦列明行政長官選舉辦法可以修改及其程序,不存在將來再承諾修改的問題。
對政改通過感「樂觀」
張榮順說,這次普選方案通過了以後或者今後的任何時候,都是可以依照這個程序來進行修改的。因為這個法律本身就存在在那個地方,所以它就不存在一個是需要去承諾說將來可以再改,而是按照法律規定他本身就是可以改的。
至於此次政改方案若被否決,何時能夠再修改的問題,張榮順指出,這次政改方案若被否決以後,按照2004年的釋法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等,香港特首選舉將繼續使用目前的產生辦法。至於什麼時候能再改,那就要在下一次,過了2017年以後,按照相關程序還可以繼續再啟動新的修改程序。
張榮順強調,現在2017年這一關都還沒有過,先要把這一關過了才能談未來的普選方案有沒有一個需要修改的問題。
在被問及現在是否會對普選的方案可能會被否決感到悲觀時,張榮順稱,「這個問題你們不要來問我,我很樂觀,因為我看整個香港社會、香港市民普遍都希望2017年能夠實現普選,這個問題應該去問香港想要否決普選法案的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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