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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崗海關查獲的沉香。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李薇 深圳報道) 4月9日中午約12時,在福田口岸入境大廳,一名香港旅客被皇崗海關截查時,在其背包內發現了10個透明易拉塑膠袋,裡面裝滿了大大小小、形狀不一的黃褐色木塊,木塊表面有不規則的條狀和點狀深色油斑,共計4公斤,經檢驗確認為被稱「植物鑽石」的瀕危植物沉香原木。
旅客表示,這些沉香原木是從馬來西亞獲得,已辦理了馬方的出口證明,但由於旅客未辦理內地指定部門所出具的證明,依舊被海關截下等待下一步處理。
皇崗海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我國對瀕危動植物的管制規定,瀕危物種如需進出境,必須事先赴「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辦理《瀕危物種允許進出口證明書》。過關時如果不能提交該證明,即視為非法進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海關將依照《海關法》、《野生動植物保護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當事人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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