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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警員涉年初在灣仔警察總部以搜身為名,在女廁胸襲非禮偷竊案女疑犯及看其私處2秒,受害人X昨出庭作供,指離開警署時,被告表示要她再回警署搜身,受害人曾質疑搜身應由女警負責,但被告稱女警已下班。辯方律師質疑X為何會照做,她稱怕被告會「殺人滅口」。
26歲被告鄺浩雲於1月13日凌晨,帶34歲受害人X到灣仔警察總部女廁格,先�茼o除下外套,拍她四肢及臀部,然後叫她拉起上身毛衣及貼身內衣,露出胸圍。被告先隔�荅摀簼蝭搳A然後說「不要介意」,便將手伸入胸圍,摸了兩邊乳房各兩下。
事主以為完結把上衣拉下,但被告表示要再除褲,事主把外褲拉至膝蓋,只剩內褲,被告拉開內褲看了看後,指示事主坐到馬桶上,事主照做。被告表示「要把內褲脫下,再坐上去」。事主把內褲拉至膝蓋,被告蹲下,看了事主私處兩眼才結束。
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形容兩人離開大廈時形同夫妻,但X不同意。清洪再質疑她作為醫生,為何當時認為這樣的「搜身」沒有不妥。X指在地鐵被非禮的受害人都不敢發聲,又恐拆穿被告的把戲,會遭「殺人滅口」。清洪指她誇張,X反指被告身為警員,在眾多閉路電視的情況下仍犯案,「是誰誇張?」
由於X的母親下周一要在內地做手術,故下周五再次提訊時才決定續審日期。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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